汕头市潮阳区潮关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现对汕头市潮阳区潮关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汕头市潮阳区潮关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位于关埠镇玉一村土尾头洋坊(牛路头、威池顶洋坊),规划用地面积39999.569平方米;工程规模为近期2.0万m3/d,远期为4.0万m3/d。本工程污水采用A2/0微曝氧化沟的脱氮除磷工艺,深度处理采用絮凝沉淀+过滤工艺,尾水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泥水一体化板框压滤机处理污泥。工程主要生产构(建)筑物及设备:格栅、泵房、沉沙池、生物池、鼓风机房、污泥机械浓缩脱水机选型、滤池选型、配药间、机修间、仓库、综合楼、传达室等。厂外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管径为DN400-d1200。
项目以PPP模式进行建设,资金来源为社会资金。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监理采用公开招标,由汕头市潮阳区关埠镇人民政府作为建设单位。
项目估算总投资52497.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124.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215.89万元,预备费3547.26万元,建设期利息1984.65万元,铺地流动资金29.38万元,征地拆迁补偿费2595.35万元。
二、评估初步确定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主要社会风险因素及防范、化解措施汇总表
序号 |
风险发生阶段 |
风险因素 |
主要防范、化解措施 |
责任主体 |
协助单位 |
1 |
准备、实施 |
建设征地方案 |
(1)广泛深入宣传国家有关移民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2)统一政策、统一补偿支付时间、统一实物补偿标准、准确计算分户居民补偿额。(3)实物补偿程序公开化和程序化。(4)对居民存在的疑问及时耐心解释和引导工作。(5)保持居民反映和申诉渠道的畅通。 |
建设单位 |
建设管理部门、区政府、财政局、征地拆迁部门、宣传部门、各村(社区)委员会 |
2 |
实施 |
生态环境影响 |
加强施工污废水的处理,尤其是砂石料加工冲洗废水,需实行回用。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碎石加工等各施工生产,从源头上控制污废水的产生,待环保设施恢复正常后才可进行施工。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处理系统的巡视和水质监控,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查清事故排放源,并通知环保部门,对污水排放做到万无一失。加强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对施工场地加以围蔽,做好降尘措施,防止造成大气污染,同时加强施工管理,控制施工时间。 |
建设单位 |
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潮阳分局、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 |
3 |
决策、准备、实施、运行 |
项目建设管理 |
(1)当地政府和建设单位设立专门部门,听取居民正常诉求。(2)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流量公开、透明,施工期间建立健全的施工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监理制度,设有专门的工程管理机构负责工程的运行管理。(3)主动了解居民思想动态和诉述需求。(4)及时解决和处理相关利益方的诉述,对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协调有关部门解决。(5)保持利益相关方诉求渠道的畅通,并及时与当地政府部门密切配合,解决有关问题。 |
建设单位 |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
4 |
运行 |
项目运行管理 |
加强运行管理,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批准后的工程调度运用原则进行水闸的运行调度。定期组织管理人员总结工程运行情况,进行工程调度运用学习,强调按原则进行调度的必要性及重要性、工程失事的严重性。(1)水泵运用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水泵开启度和开启孔数。关闭或减小水泵开度时,应避免闸下水位降落过快,从而满足闸下消能防冲设施安全和闸室稳定;(2)水泵发生震动时,应及时调整水泵开度,避免水泵停留在发生震动的开度区域;(3)当开闸后发现恶性流态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其继续扩大并报告调度人员;(4)当启闭机发生故障致使水泵无法正常运行时,应及时向调度人员反映,以便及时调整闸孔,并及时组织维修。 |
建设单位 |
镇政府、运行单位及相关部门 |
5 |
实施、运行 |
质量安全 |
(1)加强安全管理单位自身的建设。加强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牢固树立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防范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和合同管理意识。编写安全监理手册,指导安全管理工作。补充和充实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方面职业道德和纪律的规定。(2)在进行安全管理业务及履行管理职责中,学会并善于防范风险;施工过程中,工程需要压缩工期实行抢工时,应完善相应施工安全措施,使“抢工”具有实施可行性;(3)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安全条例》,做到安全管理工作内容、职责到位;(4)重视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安全管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能够反映管理单位及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全貌。安全管理资料应包括日记、月报、责任书、合同书、会议纪要、音像资料及事故处理资料等。(5)重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面对严峻的安全管理风险,还应采取转移风险的措施,倡导保险制度。 |
建设单位 |
镇政府、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
6 |
准备实施 |
社会治安 |
(1)与当地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居民和施工人员法制教育。(2)施工单位对施工外来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尊重当地群众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和风俗特点。(3)当地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环境。(4)施工单位及时兑现人员工资,若出现拖欠问题,业主在劳动部门的配合下,有权代扣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款用于发放施工人员尤其是民工工资。(5)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地企共建”活动,增进了解与友谊,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
建设单位 |
镇政府、交通管理部门、治安管理部门 |
7 |
决策、准备、实施 |
媒体舆论 |
密切关注社会上的各种媒体、网络对本项目的报导及评价,发现个人或团体发表失实的报导及评价,应及时作出相应的反应。对没有调查清楚、不明情况就发表失实报导或评价的,应及时沟通,说明事实情况,化解风险。对个别个人或团体因一己私利,在媒体、网络上对本项目散布失实言论,对本项目进行恶意评价,煽动群众不安情绪,从而干扰项目进行,从中牟利的,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采用法律手段化解风险。 |
建设单位 |
各村(社区)委员会、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等 |
8 |
实施、运行 |
施工期排水、供水 |
为避免发生施工期排水、供水问题风险的发生,应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主体工程设计的施工方案。多与当地群众沟通,充分了解并尽量满足围内人民在施工期间的排水、供水要求。 |
建设单位 |
建设管理部门、区政府、财政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征地拆迁部门、宣传部门、各村(社区)委员会 |
9 |
实施、运行 |
对当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
(1)加强方案设计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处处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获取公众对交通拥堵等问题的理解。(2)加强关于安全出行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3)施工期间严格要求和监督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减少扰民现象。(4)采取保护措施,保障施工期间项目周边河流及地下水的水质不受污染。 |
建设单位 |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相关要求;
2.拟建项目还有哪些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其他合理可行的防范社会稳定风险措施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请在上班时间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示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表达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2020年3月26日-2020年4月4日)。
六、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东莞市东城峡口东莞大堤防汛楼
联系 人:胡志顺
电 话:0754-88817053
传 真:/
邮 编:523115
E-mail:sjb0754@163.com
七、公示发布单位
单位名称:汕头市潮阳区关埠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潮阳区关埠镇沿堤路旁边
联系 人:林先生
电 话:0754—83360294
传 真:0754—83352337
邮 编:515162
公示发布时间:2020年3月26日
附件:
1.汕头市潮阳区潮关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风险评估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