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的有关规定,需要对本次规划进行信息公示(详见附件《汕头市绿色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征求意见稿),以便让公众了解,征求与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有关的意见。
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下文链接查看《汕头市绿色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征求意见稿。
纸质报告书: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第四条。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本规划范围周边的居民和单位,及关心本规划开发建设的专家、政府人员、群众等。
三、获取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下文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有意见或建议,可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在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内提交给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规划实施单位:汕头市潮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姚同志
联系电话:0754-83605805
邮箱:cyqgxjzhg@163.com
评价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七号大院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5574257
E-mail:382266873@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是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汕头市绿色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pdf
2.汕头市绿色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