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8号)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开展了《汕头市绿色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现按程序将规划报告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潮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请项目:规划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汕头市绿色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凡与上述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且对公示事项存在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诉(申诉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诉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诉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姚同志
联系电话:0754-83605805
附件:汕头市绿色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