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13007023387B/2024-00048
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
2024-12-19
中共潮阳区贵屿镇委员会、贵屿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及职能
2024-12-19

中共潮阳区贵屿镇委员会、贵屿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及职能

发布日期:2024-12-19  浏览次数:-

办公地址:潮阳区贵屿镇华美社区华南大道5号

邮政编码:515157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4-84460100(总值班室),0754-84460304(办公室)
网址:http://www.gdcy.gov.cn/stcygyz/gkmlpt/index


       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党政内设机构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调整设置:

       一、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党政内设机构调整设置:贵屿镇党委、政府设下列9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和人大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镇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调研、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对外联络、后勤保障、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侨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经费划拨和核算工作等财政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社区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工作;负责国有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宣传和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和管理统计和各项普查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召开镇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等工作;联系政协、侨联、文联等相关工作。
    (二)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才、老干部等管理工作;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三)纪检监察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镇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工作;负责镇纪委和区监委派出监察组日常工作及其他纪检监察有关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拟定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制订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协助辖区内重大的经济建设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负责企业服务、企业信息采集等工作,负责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负责粮食、科技、工业、能源、信息化等工作;联系税务、金融、邮电、供水、供电、交通运输等部门工作。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不再加挂党群服务中心牌子,主要职责: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 务等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广播 电视、旅游、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党群服务平台建设、权责清单、数字政府建设及管理协调等工作;指导村(居) 民委员会相关工作;联系残联、红十字会等相关工作。
    (六)平安法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依法行政等工作;做好国家安全相关工作;联系社会工作、公安、司法等部门相关工作。
    (七)农业农村办公室。主要职责:牵头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移民、农业、渔业、水利等方面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等工作。
    (八)城市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城市综合管理,镇容镇貌整治维护等工作;负责公用事业、城市景观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市政、绿化、市容环卫、广场公园等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道路的掘路、开设道口、雨污水管线接口、占道、占绿、迁 绿的报批工作;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乡村道路建设养护管理、征地拆迁等工作;协助做好城市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的实施;按权限负责市容环卫、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综合整治城镇化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参与辖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督促辖区新改扩迁建项目等工作;贯彻实施自然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自然资源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负责林业方面的相关工作。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消防管理等各类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等工作;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二、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调整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内设4个正股级机构        (一)综合法规股。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组织协调、宣传、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装备的计划配置、保养及更新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年度执法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负责草拟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制度,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执法文书、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开展上级赋权事项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实施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事项。承办镇党政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二)第一中队。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赋权事项中的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等领域相关行政执法事项,负责上述领域违法违章案件的处理工作;承办镇党政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三)第二中队。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赋权事项中的涉及住房建设、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领域相关行政执法事项,负责上述领域违法违章案件的处理工作;承办镇党政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事。
    (四)第三中队。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赋权事项中的涉及城市管理、卫生健康、发展和改革、水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相关行政执法事项,负责上述领域违法违章案件的处理工作;承办镇党政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