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潮阳区和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和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强化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有效提升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有关政策文件精神
和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有关政策文件精神,要求各相关部门全力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水平和质量,加强政府网站(频道)建设,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保障,围绕重点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措施,认真抓好本年度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发挥政府网站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政务信息
和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以及区政府办公室各项信息公开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都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22年,和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和平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的主动性和规范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与互动交流需要更加及时,与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将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全面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断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二是进一步健全公开工作机制。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考核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