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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13007023248L/2025-00048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 成文日期: 2025-12-09
名称: 和平镇党委、政府机构设置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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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镇党委、政府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5-12-09  浏览次数:-

  一、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党政内设机构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党政内设机构调整设置

  和平镇党委、政府设下列9个内设机构:

  1.党政和人大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镇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调研、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对外联络、后勤保障、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侨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经费划拨和核算工作等财政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社区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工作;负责国有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宣传和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和管理统计和各项普查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召开镇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等工作;联系政协、侨联、文联等相关工作。

  2.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才、老干部等管理工作;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3.纪检监察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镇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工作;负责镇纪委和区监委派出监察组日常工作及其他纪检监察有关工作。

  4.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拟定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制订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协助辖区内重大的经济建设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负责企业服务、企业信息采集等工作,负责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负责粮食、科技、工业、能源、信息化等工作;联系税务、金融、邮电、供水、供电、交通运输等部门工作。

  5.公共服务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党群服务平台建设、权责清单、数字政府建设及管理协调等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相关工作;联系残联、红十字会等相关工作。

  6.平安法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依法行政等工作;做好国家安全相关工作;联系社会工作、公安、司法等部门相关工作。

  7.农业农村办公室。主要职责:牵头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移民、农业、渔业、水利等方面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等工作。

  8.城市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城市综合管理,镇容镇貌整治维护等工作;负责公用事业、城市景观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市政、绿化、市容环卫、广场公园等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道路的掘路、开设道口、雨污水管线接口、占道、占绿、迁绿的报批工作;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乡村道路建设养护管理、征地拆迁等工作;协助做好城市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的实施;按权限负责市容环卫、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综合整治城镇化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参与辖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督促辖区新改扩迁建项目等工作;贯彻实施自然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自然资源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负责林业方面的相关工作。

  9.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消防管理等各类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等工作;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调整设置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内设4个机构:

  1.综合法规股。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组织协调、宣传、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装备的计划配置、保养及更新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年度执法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负责草拟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制度,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执法文书、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开展上级赋权事项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实施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事项。承办镇党政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2.第一中队。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赋权事项中的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等领域相关行政执法事项,负责上述领域违法违章案件的处理工作;承办镇党政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3.第二中队。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赋权事项中的涉及住房建设、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领域相关行政执法事项,负责上述领域违法违章案件的处理工作;承办镇党政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4.第三中队。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赋权事项中的涉及城市管理、卫生健康、发展和改革、水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相关行政执法事项,负责上述领域违法违章案件的处理工作;承办镇党政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二、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事业单位调整设置

  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党群服务中心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任务:协助镇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提供服务保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环境卫生服务、文化体育建设、会计代理服务、应急救援服务(包括协助做好三防、消防工作)、农村公路建设服务、统计服务,以及承担低保、救助、殡葬等方面服务工作;协助做好流动人口出租屋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镇党群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的建设、维护及相关保障工作,负责镇党群服务中心实体大厅、网上大厅窗口业务的受理、呈办等工作,负责服务中心大厅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为进驻服务中心的各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提供后勤保障;协助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做好党群服务和政务服务各项相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镇级平台日常管理工作,为进入镇级交易平台交易提供服务,并指导村(社区)经联社开展村级交易;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推动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信来访、接待办理,上级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等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数据信息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承办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做好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春节、“八一”建军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完成镇党政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党群服务中心(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内设6个机构:

  1.综合服务部。主要任务:负责党群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党务、宣传、文秘、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中心各项工作;负责中心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辖区文化、体育、旅游建设服务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实施群众文体活动,为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提供服务;承担应急救援服务(包括协助做好防汛、防旱、防风、消防工作,以及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

  2.人力资源就业服务部。主要任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开发和劳动保障工作,做好人才服务有关业务、社会保障等服务工作;协助做好流动人口出租屋的管理服务工作。

  3.政务服务部。主要任务:负责服务中心大厅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为进驻服务中心的各机构和窗口工作人员提供后勤保障;承担党群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的建设、维护及相关保障工作,负责镇党群服务中心实体大厅、网上大厅窗口业务的受理、呈办等工作;承担低保、救助、殡葬等方面服务工作;协助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做好政务服务各项相关工作。

  4.农村公路建设和环境卫生服务部。主要任务:协助做好乡道、村道的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村(居)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指导村(居)协助做好村道的建设和养护等相关工作;承担环境卫生服务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道路的卫生清理,管理辖区内垃圾的转运和处理,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的巡查工作,指导村(居)的环卫工作;协助做好城镇管理服务工作。

  5.统计和会计代理服务部。主要任务:负责统计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代理服务工作;负责中心财务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镇级平台日常管理工作,为进入镇级交易平台交易提供服务,并指导村(社区)经联社开展村级交易。

  6.退役军人服务部。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推动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信来访、接待办理,上级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等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数据信息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承办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做好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春节、“八一”建军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

  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百千万工程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承担镇“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有关服务工作;承办镇党政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农业林业水利服务中心。主要任务:负责农业、渔业、畜牧技术的推广工作,开展农业、渔业、畜牧技术服务;做好农机推广应用和安全监理,指导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协助做好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林业政策宣传,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护、生态效益补偿、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林业相关服务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农田灌溉和自来水供应的规划、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工作,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协助做好辖区内镇管理的江海堤围、水库、涵闸、排涝工程等水利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关服务工作;承办镇党政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