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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潮阳区河溪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510100101/1423-00011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潮阳区河溪镇 成文日期: 2019-05-23
名称: 机构职能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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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19-05-23  浏览次数:-

1、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文秘、资料、档案、保密、信访、计划等工作;负责综合统计有关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日常应急管理的各项职责及镇人大的日常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办公室:负责编制镇财政预算、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镇财政性资金、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负责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负责监督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农村财务管理、合作经济审计和会计辅导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和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外经济合作、贸易、粮食、物价、安全生产和市场监管等工作;负责对镇各类企业进行监督、指导,提供技术、信息、法规、政策咨询等服务;协调工商、税务、金融、邮电、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农业办公室(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农业、林业、水产、畜牧兽医、水利、农机管理、防汛防旱防风和防冻等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集体资产管理、农村承包合同等工作;负责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4、城乡管理办公室: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行政执法等工作;协调镇、村(居)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的有关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5、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社区、村(居)委及有关单位开展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的工作;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6、公共事业发展办公室:负责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体育、民政、侨务、侨联、宗教、旅游、残联、老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事业工作;协调食品、药品的相关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7、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统计、资料、调查等工作;组织实施辖区计划生育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溪镇属下事业单位:
1、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林业站):负责农业、林业、水产的技术推广、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农机应用安全监理、服务、推广、农机人员的培训等有关工作;负责本镇兽医防疫和禽畜疫病的防治工作,为禽畜基地和饲养户提供技术咨询、各类新型优质兽药、疫苗、种苗等有关工作。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流动人口出租屋服务中心、环卫站):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开发和劳动保障工作,做好人才服务有关业务、社会保障等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的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督查工作,指导村(居)的环卫工作。
3、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农村的文化建设和管理;协助有关行政部门对农村(社区)群众文化事业和文化市场等进行管理,开展健康娱乐活动,繁荣农村(社区)文化生活;负责辖区内的文物古迹保护。
4、水利所:负责水利管养、农田灌溉、三防、水资源管理等工作,做好辖区内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承担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工作。
5、计划生育服务所:负责计划生育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做好计划生育知识宣传咨询;负责各项节育技术的施行。
6、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和产供销等服务;负责上下联系和企业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企业统计和报表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