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潮阳区河溪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潮阳区河溪镇人民政府(地址:揭海路1号潮阳区河溪镇人民政府大院,邮编:515164,电话:0754—83417699)。
2017年,我镇认真贯彻《条例》精神,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在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体系。按照《条例》的要求,为有力推动我镇信息公开的制度化、程序化建设,镇政府正抓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参考文本。
(二)加强网站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府网络中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三)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各单位业务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提高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四)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工作。为保障国家秘密在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中的安全,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我镇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履行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职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均进行保密审查,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
(五)注重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认真分析、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指导、协调力度,密切与各单位联系沟通,积极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努力为各单位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主要通过政府网络、河溪镇官方微信公众号、镇有线电视、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镇政府的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没有发生与镇政府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上更加丰富,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在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镇政府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式,发挥政府网站、有线电视、政务公开栏等公开载体的作用,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同时,要在上级政府有关文件指导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河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