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潮阳区河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潮阳区河溪镇人民政府(地址:潮揭路1号潮阳区河溪镇人民政府大院,邮编:515164,电话:0754—8341769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全面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体系。按照《条例》的要求,为有力推动我镇信息公开的制度化、程序化建设,镇政府抓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参考文本。
(二)加强网站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府网络中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三)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单位业务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提高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四)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工作。为保障国家秘密在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中的安全,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我镇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履行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职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均进行保密审查,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
(五)注重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认真分析、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指导、协调力度,密切与各单位联系沟通,积极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努力为各单位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河溪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的主动性和规范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与互动交流需要更加及时,与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来,河溪镇将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和上级关于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全面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断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二是进一步健全公开工作机制。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考核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