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街道办事处关于设施农业项目
用地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年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的规定,汕头市潮阳区金浦易友种养场已拟定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并与梅西大沟经济联合社协商确定土地使用条件。现将设施建设方案、土地使用条件进行公告。
对本公告设施建设方案、土地使用条件有不同意见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金浦街道办事处提出。
特此公告
金浦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