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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潮阳区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潮阳区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政务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本局编制了《潮阳区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务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局编制的《潮阳区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内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本局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局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务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务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局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潮阳区交通运输局,电话:88712351,传真:88725031,地址:潮阳区棉城东山大道北450号,邮编:515100

(三)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潮阳区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潮阳区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五)收费标准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潮阳区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联系电话:0754-88728416 

附件:潮阳区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潮阳区交通运输局

潮阳区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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