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金灶镇渠南路2号 邮政编码:515161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4-83391229(党政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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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
(三)统筹制定区域发展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积极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着力解决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四)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协调乡镇承接的审批服务事项工作,推进乡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土地流转、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级延伸。
(五)统筹负责辖区内综合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
(六)统筹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八)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九)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一)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并指导、协调、监督社区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镇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调研、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对外联络、后勤保障、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侨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经费划拨和核算工作;指导、协调、监督社区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工作;负责国有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宣传和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和管理统计和各项普查相关工作;联系政协、侨联、文联等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0754-83391229
(二)人大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镇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等工作。
联系方式:0754-83386707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才工作、离退休人员服务,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联系方式:0754-83391313
(四)纪检监察办公室。承担镇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工作;负责镇纪委和区监委派出监察组日常工作及其他纪检监察有关工作。
联系方式:0754-83391545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党群服务平台建设及管理协调等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相关工作;联系残联、红十字会等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0754-83391263
(六)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依法行政等工作;做好国家安全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消防管理等各类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等工作;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联系公安、司法等部门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0754-83385677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上级下放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推动乡镇综合执法机构与区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乡镇的行政执法工作。
联系方式:0754-83391386
(八)农业农村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扶贫开发、移民、农业、渔业、林业、水利等方面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等工作;拟定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制订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协助辖区内重大的经济建设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负责企业服务、企业信息采集等工作,负责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负责粮食、科技、工业、能源、信息化等工作;联系税务、金融、邮电、供水、供电、交通运输等部门工作。
联系方式:0754-83391536
(九)城市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综合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城市综合管理,镇容镇貌整治维护等工作;负责公用事业、城市景观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市政、绿化、市容环卫、广场公园等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道路的掘路、开设道口、雨污水管线接口、占道、占绿、迁绿的报批工作;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乡村道路建设养护管理、征地拆迁等工作;协助做好城市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的实施;按权限负责市容环卫、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综合整治、城镇化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参与辖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督促辖区新改扩迁建项目等工作。
联系方式:0754-8338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