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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130070236276/2025-00028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 成文日期: 2025-08-12
名称: 金灶镇党委关于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向社会公开稿)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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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灶镇党委关于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向社会公开稿)

发布日期:2025-08-12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6月9日,市委第五轮第五巡察组对金灶镇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1日,市委第五轮第五巡察组向金灶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工)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金灶镇党委及时召开金灶镇落实十二届市委第五轮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提出的工作要求。及时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常务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所涉整改任务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检监察办公室,明确了责任分工和责任人,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细化任务分解,逐项整改落实。金灶镇党委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坚持清单式管理、跟踪式推动、销号式落实,确保逐条逐项整改到位。镇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带头领办重点难点任务,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高质量召开金灶镇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金灶镇党委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准问题产生的根源,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扎紧扎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防止问题的反弹,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百千万工程”组织领导工作方面

  1.镇党委学习引领滞后。2023年镇党委未能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重要论述与“百千万工程”紧密结合,未组织学习贯彻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百千万工程”相关会议精神和具体要求等内容。

  整改结果:我镇高度重视,2024年以来坚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重要论述,紧密结合“百千万工程”相关会议精神,抓实镇党委学习引领,规范做好相关会议记录。2024年3月22日我镇就党建引领推动“百千万工程”专题工作进行学习研究,同时常态化将“百千万工程”等内容作为镇党委会议第二议题内容,进一步发挥镇党委学习引领作用。

  2.镇“百千万工程”指挥部未能全面统筹协调,工作专班配合上不够紧密。工作任务涉及多个职能部门时,工作专班之间横向联动、沟通配合不够深入,影响“百千万工程”工作整体成效。

  整改结果:一是2024年9月5日,镇“百千万工程”指挥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织更新镇“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工作专班组织架构和报送镇工作专班2024年上半年“百千万工程”工作总结;二是9月14日,召开美丽圩镇“七个一”建设协调推进会,部署省级典型镇评定准备工作;三是9月21日,印发了《关于调整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贯彻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人员名单的通知》;四是9月25日下午,召开省“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评定工作协调推进会,协调推进2024年省典型镇评定各项准备工作;五是10月11日下午,召开典型村工作推进会,对做好2024年“百千万工程”市级典型培育迎检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六是10月31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部署推进典型镇村培育各项重点工作;七是11月4日下午,召开示范带观光路线整治工作推进会,深入细致部署示范带观光路线农房风貌等具体工作,落实路线涉及的村和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多措并举打造高品质示范带观光路线;八是12月17日上午,召开典型镇培育工作推进会,落实各有关单位对标对表做好各项资料准备,扎实做好环境秩序整治、基础设施提标、服务功能提质、圩镇风貌提升、镇域经济发展、治理能力增效各项工作,确保考核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3.领导干部未能充分发挥作用。部分包村领导未能及时掌握村居情况,未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协助解决部分村居集体收入偏低、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

  整改结果:我镇进一步要求各包村领导经常性下沉到所包村居了解村情民意,主动掌握村居需求,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助推村居发展。

  4.对上级部署“百千万工程”的工作任务没能全面传导到村(社区)一级,村(社区)干部对开展“百千万工程”认识不足,开展工作主动性不够,思路不清晰,存在“等靠要”思想。个别镇领导对镇“百千万工程”各专班职责职能不够清晰,组织协调推进“百千万工程”工作效率不高。

  整改结果:一是发放《金灶镇“百千万工程”宣传手册》至各村(社区),积极宣传有关政策和镇开展“百千万工程”有关情况,指导村(社区)干部开展“百千万工程”学习工作,破除“等靠要”思想;二是加强沟通联系,各工作专班不定期向镇分管领导汇报专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报、协调“三线整治”、美丽圩镇“七个一”建设等工作存在问题。

  (二)关于推动镇域经济发展工作方面

  1.经济指标未能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计划目标,其中2023年农业总产值完成计划目标的91.13%,未能充分发挥农业特色镇的引领作用。

  整改结果:一是加强统计业务知识的学习,指导各村(居)上报统计指标时应统尽统、客观准确,全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计划目标。二是进一步发展特色农业,2022年垦造水田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金灶镇特色果品交易中心、东里农贸综合体已投入运营。其中金灶镇特色果品交易中心已完成农产品交易中心大楼一层及冷链农产品供应中心招租工作,二楼布置为农业展厅;东里农贸综合体已完成招租。

  2.镇域经济发展不均衡。2023年度金灶镇46个村(社区)中有17个村(社区)年度经营性收入低于20万元,有8个村(社区)年度经营性收入高于20万元低于30万元。

  整改结果:一是已对2023年经营性收入低于20万元的17个经济薄弱村进行核查,制定“一村一策”。2024年全镇45个行政村(涉农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20万元以上;二是谋划推动扶村富民项目,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已申报扶村富民行动电动汽车充电站等项目,相关项目前期工作正有序推进。

  3.招商引资力度有待加强。2021年以来,镇域仅成功招引3家优质企业投资落户,其中1家因场地问题,目前尚未能正常经营。

  整改结果:一是2024年6月28日组团参加“潮阳区金灶特色农产品产销招商推介会”,寻求合作机遇,推进深潮两地企业深度协作。2024年8月,引入国内茶饮市场领军品牌,与我镇10个村、近500家农户、2000亩果园建立合作;二是因场地问题尚未能正常运营的招商引资项目依法收回新农场被占用土地,目前已由法院强制执行。

  (三)关于统计服务经济发展工作方面

  1.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不到位。2021年至2023年金灶镇公共服务中心统计服务部没有撰写统计分析报告和统计信息。

  整改结果:我镇结合金灶特色,已完成撰写《2024年金灶镇水果生产情况分析》。

  2.党委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不经常。2023年金灶镇党政联席会议学习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2次,全年共组织学习3次,不符合1年内不少于4次学习的要求。

  整改结果:镇党委充分认识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干部实际需求,组织开展2024年的学习工作,一是2024年6月26日,在党政联席会议组织学习《广东省统计条例》第六条,强调要加强对《广东省统计条例》的学习,提高统计资料搜集、处理、传输、存储、分析、共享和公开的信息水平,提升依法统计能力;二是7月17日,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各单元线条、各部门特别是统计部门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质量的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一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实事求是依法统计;二要加强统计工作文件学习,严格遵守法律纪律;三要强化做好统计工作的责任,持续优化统计服务;三是10月12日,在党政联席会议组织学习《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强化担当,做到守住统计“底线”、不踩统计“红线”,准确把握《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办法》的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求,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坚决防范各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违纪违法行为;四是11月19日在党政联席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精神,要求一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要学深悟透统计法律法规,增强自身法治观念,树立统计“红线”和底线意识,坚持依法统计,坚决防范和整治统计弄虚作假。二要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要坚持“实”字为先,“干”字为要,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三要坚持学用结合。进一步要求干部不断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将学习与日常统计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及时推动有关精神落到实处。

  3.统计业务指导不到位。2021年至2023年,金灶镇3年时间只组织过1次针对村(居)委会相关人员及各类调查对象的统计业务知识培训。

  整改结果:我镇结合村(社区)干部实际需求,组织各村(社区)所有统计员在镇政府四楼会议厅开展统计类相关会议2场,分别于9月24日召开“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会”、于11月13日“农村统计调查业务培训会”。

  4.统计制度不完善。金灶镇公共服务中心统计服务部没有按要求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整改结果:我镇结合本地实际,已完成制定《统计调查工作管理制度》。

  (四)关于农业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工作方面

  镇域产业链补链工作需加强。镇委在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仓储体系配套建设上存在短板,辖区内涉及包装、冷链仓储等企业仅有4家,农产品主要依靠手工分拣,现代化水平不高。推动冷链仓储建设相对滞后,冷链仓储缺口高达4880立方米,未能有效推动金灶镇特色果品交易中心冷库投入使用补充缺口;引进和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力度不足,辖区内农产品加工大部分由农户自营,规模化生产企业少,冷冻果、果汁、果酱等加工技术落后。

  整改结果:一是金灶镇特色果品交易中心经2024年8月26日第五届6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和8月27日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委派第三方公司接管运营。2024年11月13日,农产品交易中心大楼一层及冷链农产品供应中心已完成招租、投入运营,有效补充了镇域冷链仓储缺口;二是已申报潮美、官坑、下寮、外美等水果储存转运点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的包装、储存、转运等配套设施。

  (五)关于加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力度工作方面

  辅助农民做好产销对接工作仍需加强。辖区内农户农产品销售方式仍以“马路市场”收购和赶集等形式为主,“企业+基地+农户”合作模式未能良性运转,2023年仅有桑葚1个品种采用“订单农业”模式,产销对接不紧密,油柑、桑葚等水果季节性滞销情况时有发生,带动果农增收有限。“圳帮扶”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仅有“红心火龙果”上线售卖,且2022年5月至今销售额仅有4.3万元。激活深圳对口帮扶项目和专项债券项目帮扶作用不到位,其中东里农贸综合体建成后仍未有效激活,尚未发挥带动作用。

  整改结果:一是深耕订单农业,引入国内茶饮市场领军品牌,与我镇10个村、近500家农户、2000亩果园建立合作,有效带动当地增产增收。接下来,我镇将把订单农业2.0版本的成功经验,复制推广至杨梅、油甘等特色水果,引导更多合作社和农户加入标准化种植行列中来;二是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委派第三方公司接管东里农贸综合体项目并进行运营管理;三是积极举办“金灶特色农产品展销会”,打造B2C电商平台,探索特色农产品直播带货模式,“线上+线下”合力拓宽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

  (六)关于拓展旅游产业工作方面

  1.旅游规划科学性有待提升。镇于2017年制定《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旅游总体规划(2017-2030)》,后受土地等因素制约,目前难以按照前期规划实施。

  整改结果:我镇进一步结合实际,推动金灶旅游产业发展。一是我镇于2023年3月份制定《关于金灶镇以高质量党建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二是我镇桥陈红色旅游区已于2023年10月23日认定为AAA旅游景区;三是我镇已与南京大学合作完成编制《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转型高质量发展总体规划与“百千万工程”行动规划(初稿)》。

  2.旅游产业与文化资源结合不够紧密。未能够将镇域内红色文化资源、非遗文化资源与旅游产业充分融合,如金溪社区的剪纸、溪头村的潮汕古建筑大木结构营造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外美村的革命烈士纪念碑等红色文化资源,由于缺乏系统挖掘与打造,未能融入现有旅游路线,缺乏带动村集体增收的有效手段。

  整改结果:一是我镇正积极推动在桥陈红色旅游区开设乡村研习社;二是已引进第三方研学团队与桥陈村进行合作;三是汕头市桥陈红色旅游基地已于2025年1月16日认定为潮阳区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四是积极引导运营机构参加文化交流,让文化艺术的保护传承更科学、更健康。

  (七)关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工作方面

  1.“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工作质效有待提升。2019年以来,未能指导村(社区)提高工作对接能动性,帮扶企业积极性减退,镇发动的53家帮扶企业中有小部分未实际开展帮扶,目前仍未中止帮扶关系的有7家。存在企业产业链增值环节未在镇域落地,提升农民经济收益有限,农民参与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现我镇45个行政村(社区)已分别与50家企业建立了“一企对一村”“一企对多村”“多企对一村”等结对帮扶关系,实现行政村(社区)结对帮扶全覆盖;二是紧抓深圳对口帮扶契机,积极对接在深潮汕乡贤,推动深圳市怡之意农业有限公司联合汕头市潮之美特色水果专业合作社在金灶镇外美村投资打造“金灶镇优质桑甚种植示范园区”,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引入国内茶饮市场领军品牌,该企业与我镇10个村、近500家农户、2000亩果园建立合作,通过与合作社合作,将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参与桑葚种植。订单已签约农户约2700户、桑葚收购量550万斤,收货金额高达2000万元。至目前,特色桑葚果饮“酷黑莓桑”销量已超3000万杯,有效提升金灶桑葚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带动当地增产增收。

  2.推动引领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社会服务有待加强。2023年度镇志愿者活跃率不高,人均参加志愿活动时长较短。

  整改结果:我镇进一步加强引领志愿者工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东“i志愿”系统平台数据统计我镇累计注册志愿者人数超1.6万名,2024年累计发布志愿活动62场,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55场,累计产生超3.2万小时服务时长,志愿者活动参与率提升至67.48%,人均参加志愿活动时长增长到1.977个小时。

  (八)关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工作方面

  1.对辖区内违规砍伐林木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3月13日至28日期间,潮阳区金灶镇辖区内存在6个自然村违规砍伐树木的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金灶镇供电所已完成6个自然村的树木补种,现正在加强管养;二是下发《关于要求加强新植树木管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村做好树木管养工作,并规范修剪,如由需要对树木进行修剪的,需及时上报镇林业工作站,由镇林业工作站做技术指导;三是2024年8月29日,为进一步提升金灶镇乡村绿化管护水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特邀专业教授开展绿化管护培训。此次培训有村(社区)书记及村分管林业的干部、林业站工作人员参加;四是针对违规砍伐问题,区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分。

  2.辖区山林日常监管存在漏洞。护林员巡护力度有待加强,上线巡护距离超5公里占比为71.43%,有效巡护率为75.86%,未能及时制止毁林造坟行为。

  整改结果:一是2024年9月5日,潮阳区林长办组织榕江片区各镇护林员及林长开展培训。此次培训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全镇生态护林员的管护责任意识,提升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等知识技能,为林长制体系健全和筑牢生态保护屏障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2024年9月20日,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会同金灶镇人民政府举办2024年森林防灭火宣传月主题活动,旨在让广大市民知晓野外火源管理、违章用火处罚等有关规定,最大限度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全力推进绿美金灶生态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三是针对毁林造坟行为,区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分。

  (九)关于提升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能力工作方面

  网络舆情防控工作有待加强。防范化解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不强,未能及时发现舆情风险苗头并落实稳控。

  整改结果:一是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加大网络舆情风险巡查力度,筑牢网络舆情防控底线;二是已建立健全金灶镇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多次召开金灶镇网络舆情应对和处置培训会,进一步强化舆情管控能力,深化镇村干群对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理论素养、思想觉悟及工作水平;三是充分利用辖内各村(社区)Led屏、宣传栏等媒介,全面深化普法工作覆盖面,积极引导群众文明上网,自觉防范网络谣言陷阱,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十)关于人居环境和水系治理工作方面

  1.整治环境污染力度仍有待加强。截至巡察进驻前,金灶镇尚未制定辖区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水产养殖污染问题仍较为普遍,镇域内牛蛙养殖户存在未按要求设置尾水处理装置,尾水直接排入附近沟渠的问题,存在污染农田等风险。

  整改结果:一是完成制定2024年辖区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我镇已对镇域内相关牛蛙养殖户下发清理腾退通知,目前已完成12宗牛蛙养殖清理,5宗尾水检测合格的由属地村委会加强巡查管理,确保周边环境不受污染。

  2.大气污染防控存在短板,部分农用地出现较大规模露天焚烧枯枝落叶。

  整改结果: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防治环境污染,增强辖区内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到露天焚烧的严重危害性。2024年9月23日,金灶镇林业工作站召集护林员深入辖区重点区域例行巡查,积极开展禁止露天焚烧宣传活动。

  3.危废防控工作存在漏洞,个别工程机械与运输车辆临时维修点擅自堆放、丢弃危险废物等问题。

  整改结果:已落实清理,完成整改。

  4.“黑臭水体”整治效果不佳,“潮水溪”金灶镇宫山村段、彭厝村等村居仍存在“黑臭水体”问题。

  整改结果:已落实清理,完成整改。

  (十一)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方面

  1.镇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足。2021年以来未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未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整改结果:2024年5月我镇已研究制定《中共潮阳区金灶镇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下来将结合责任清单进一步抓严抓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扎实,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和推动较少,党风廉政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结果:我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把手”总负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已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反腐倡廉等工作,实现领导干部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

  3.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镇村干部失管失察,未能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工作上提要求较多,纪律提醒较少。2021年以来,镇机关及辖下村(社区)党员干部因违纪违法被党纪政纪处分较多。

  整改结果:一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部署,通过镇党委书记上党课、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当日活动等方式加强纪律教育。阶段来,镇党委共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2场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场次,推动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纪法震慑;2024年5月22日、6月20日,镇党委书记上党课,推动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纪法震慑;二是镇党校以党纪学习教育为主题,共开展3期培训,覆盖约900人次,基层党组织共开展“三会一课”252次,覆盖党员约2723人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2次;三是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纪法教育力度,在村(社区)党支部党员代表大会和镇党委会议、镇党委联席会议上及时通报关于违规违纪者的处分决定,同时,要求有党员违纪的基层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剖析反思、对照检查,进行警示教育,发挥以案示警、以案说纪、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教育作用。

  (十二)关于“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工作方面

  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扎实。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重视,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滞后,对党员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推动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用力不足。

  整改结果:一是结合《中共潮阳区金灶镇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全镇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二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监督教育管理。

  (十三)关于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方面

  1.以“头号监督”推动“头号工程”力度不足。镇纪委开展村(社区)人居环境和水系治理突出问题专项督查成效不够明显,聚焦农村“三资”管理等关键领域监督用力不足。

  整改结果:一是镇纪委始终坚持不断加大监督力度,综合运用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四不两直”等方式靠前监督,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充分加强、持续释放监督效能,自问题反馈以来,金灶镇纪委针对各村(社区)开展人居环境和水系治理突出问题监督工作整治情况监督检查共7次,跟踪落实人居环境问题整改17宗,进行谈话提醒2人次。接下来,镇纪委将进一步压实相关职能部门、村(社区)责任落实落细,推动全镇村容村貌不断向美向好、实现全镇提升。二是镇纪委加强党务、村务、财务监督,推动各村(社区)党务、村务公开栏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推进农村财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抓好健全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管理监督,接受全镇群众监督,增强农村工作的透明度,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今年以来,镇纪委针对公开公示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个,推动整改3个,有效促进了村(社区)公开工作规范运行。三是通过开展常规检查、随机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不断健全农村“三资”监管机制,加强农村“三资”交易平台建设,使农村“三资”项目应入尽入交易平台,进一步规范农村“三资”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今年以来,镇纪委对“三资”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对部分村(居)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突出漏洞,部分山林出租不规范,存在未执行民主决策、未按要求纳入“三资”平台监管、合同标的定价缺乏依据、合同要素不清晰、租期超过规定年限等问题作为实事推动,以金灶镇东坑经联社、澄港经联社、竹郭经联社作为试点,筛查整理出存在突出问题的山林地出租项目先行推动施治整改,努力推动山林地出租管理实现程序规范、合同管理合法合规、租金定价合理、民主决策落实到位、监管机制健全,确保农村集体资产收益最大化,防止资产流失。四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24年,镇纪委共开展警诫谈话3人,谈话提醒11人次,提醒谈话1人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坚持贯彻执行以“头号监督”推动“头号工程”,并取得实际成效。

  2.主动监督执纪意识不足。2019年以来,镇纪委日常监督效果低下。截至巡察进驻前,积压未办结问题线索较多,存在长期积压的问题。另外日常监督执纪中存在监督不严的情况,对个别镇、村相关干部职工的违纪行为未能做出处理。

  整改结果:一是金灶镇用好谈心谈话、四不两直等日常监督方式,以小见严强化作风建设,阶段来,金灶镇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整治,部分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二是镇纪委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积极配合区纪委查案、办案,并抓好自查办案工作,2024年,镇纪委办结问题线索21件(条),共立案5宗6人;三是镇纪委切实将严的要求贯穿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全过程,坚持对党员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2024年,镇纪委共开展警诫谈话3人,谈话提醒11人,提醒谈话1人;四是2024年11月6日,金灶镇纪委对问题涉及的镇、村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镇纪委存在线索被区纪委予以重查的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以金灶镇纪委临时党支部为阵地,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金灶镇纪委临时党支部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标对表问题,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汲取教训,复盘工作方式方法;二是以金灶镇纪委临时党支部为阵地,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金灶镇纪委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提高金灶镇纪委党支部的政治素质和执纪工作水平;三是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重点加强纪法知识的学习积累,研习区纪委监委印发的有关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例指导,注重平时自身经办案件的积累总结和阅读案例分析,再辅之以阅读纪检监察学、审查调查、审讯心理和谈话突破方法技巧等书籍,进一步强化执纪执法能力。

  4.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仍有待加强,以案促改、以案明纪、由个案整改向系统治理延伸效果不明显。如基层党员干部不时出现因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等情况。

  整改结果:一是不定期开展廉洁从政教育,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青年干部读书会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自觉培根铸魂,坚定理想信念,推动职能部门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切实防止由风及腐、风腐交织问题;二是镇纪委认真开展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赌博问题专项监督工作,加强与镇派出所的协作配合,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赌博问题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置。三是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纪法教育力度,在村(社区)党支部党员代表大会和镇党委会议、镇党政联席会议上及时通报关于违规违纪者的处分决定,同时,要求有党员违纪的基层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剖析反思、对照检查,进行警示教育,发挥以案示警、以案说纪、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教育作用。

  (十四)关于服务群众能力工作方面

  12345热线转办件办理成效欠佳,群众满意度有待提升。2020年9月至2024年3月,镇接到上级转办12345热线群众反映的问题中,群众针对答复评价“非常满意”“满意”和“基本满意”是“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数量的一半。其中部分12345热线转办件反映情况“属实或部分属实”,而镇相关部门经调查回复均为“不属实”,群众对此意见较大。

  整改结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解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诉求作为重要抓手,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多措并举提升“12345”服务热线工作质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单调度机制,确保群众诉求在第一时间得到受理,第一时间得到高质量回复;二是针对群众不满意和重复投诉的问题,定期梳理研判工单办理情况,随时掌握办理情况,对即将超出办理时限的及时催办,严格杜绝超期办结情况发生,实现群众诉求有人盯、有人管、有人办;三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加强日常监督力度,分管领导协调处理群众反映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疑难问题,切实加大各类型工单的解决力度。自巡察组反馈问题后,截至2024年12月,我镇12345热线工单办结率100%,平均不满意率降至8%以下。

  (十五)关于存在“四风”问题方面

  1.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金灶镇政府2023年向下属金灶镇绿色水果基地借用一辆皮卡车作为金灶镇综合管理专用车,借用期间车辆日常费用由金灶镇绿色水果基地承担。

  整改结果:已于2024年3月29日将车辆移交下属单位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绿色水果基地。我镇将引以为戒,避免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2.公务接待不规范。一是报支费用未附接待公函或文件依据。金灶镇政府在接待有关部门用餐费用支出中,均以“金灶镇政府公务用餐单据”报支,大多数接待未附正式公函。二是陪餐人员超标准。如2022年1月接待脱贫评估工作小组、2022年5月接待自然资源局山林巡察工作小组、2022年5月接待政法委派精防医生一行均超过陪餐人数。

  整改结果:即知即改,由线条领导对党政办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业务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的通知》并印发给各有关部门,明确凡是因公务需要接待上级领导、有关单位用餐的,均需向镇党政办提供由上级有关单位出具并盖章的接待公函或相关正式通知文件,真正使食堂公函接待制度落实到实处,避免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3.重复发放生育津贴,个别职工产假期间,既发放工资又发放生育津贴。

  整改结果:2024年7月23日重复发放的生育津贴已退回镇财政账户。下来将严格按照生育津贴相关要求进行发放,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4.个别村涉嫌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造假。个别村居存在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实际皆未召开,会议签名均为“两委”成员代签伪造。

  整改结果:一是我镇已完成对村居业务人员的培训指导,明确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规范,该村的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已完善;二是镇纪委对镇相关部门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对涉及村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

  (十六)关于镇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导监督工作方面

  1.推动集体资产资源盘活和保值增值不到位。未建立中长期租赁递增租金机制,农村大部分中长期资产资源租赁租金未实现递增,租期大于或等于5年的合同中大部分合同的租金无递增,部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存在闲置情况,集体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难以实现。

  整改结果:及时转发《关于印发〈潮阳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赁合同管理的有关意见〉的函》(潮阳农农函〔2024〕64号),引导各村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赁合同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中长期租赁递增租金机制。

  2.部分村(社区)集体资金管理不严格,存在“公款私存”问题。

  整改结果:已开展全镇各经联社摸排,对存在“公款私用”的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同时,部分村居已购买保险柜,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十七)关于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方面

  1.国有土地被侵占问题久拖未决。存在国有土地被原租户非法占用,拖欠土地占用费的问题。镇政府却等到2023年才对原租户提起民事诉讼。此侵占行为还导致有关项目迟迟未落地建设。

  整改结果:问题涉及的民事诉讼已于2024年7月3日取得终审判决书,可依法收回被占用土地。目前,该案件已由法院强制执行。

  2.部分国有资产招租方式不合规。2021年至2024年,金灶镇存在国有资产出租未采取评审或者资产评估的方式确定出租价格,未通过公开招租的形式确定承租方,直接将国有资产出租给承租方;且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未依法重新公开招租,而是直接将国有资产续租给原承租方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提前与租户解除租赁协议,退还多余租金,并请资产评估公司对相关房产进行资产及租金评估,再进行公开招租。

  (十八)关于资金管理不严格方面

  1.违规接受辖下村(社区)捐赠款。

  整改结果:立行立改,我镇已于2024年4月11日将捐赠款全部退还村(社区)。

  2.出借资金随意性较大。金灶镇在2022年至2023年期间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出借财政资金给村(社区)、镇办企业,且均未签订借款协议。截至2024年4月11日,仍有部分资金未收回。

  整改结果:截至2024年4月11日未收回的资金已有部分收回,针对未收回部分,我镇已与借款方签订借款补充协议。下来我镇将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资金,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3.未按规定缴纳非税收入。金灶镇2021至2023年出租场地等收入租金、骨灰盒寄存费和供水利润均未按规定上缴收入。

  整改结果:我镇已对发生的租金收入及时申报并缴纳税费。接下来继续保持并确保租金收入及时、准确地进行税务申报,足额上缴。

  (十九)关于规范内部管理工作方面

  1.制度不完善。《金灶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国有资产处置、重大建设或投资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未有明确具体额度、缺乏量化标准。

  整改结果:立行立改,紧紧围绕金灶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从源头规划上下工夫,坚持“实”字贯穿修订《金灶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全过程,补充和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和不足,细化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目前已于2024年8月28日形成正式文件并印发给相关单位,规范决策行为,增强决策规范性。下来,我镇也将按照“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及各级单位新文件新要求,及时对“三重一大”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滚动修订,持续完善具有金灶特色的“三重一大”制度体系,推动“三重一大”决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效能。

  2.部分编外临聘人员未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截至巡察进驻前,金灶镇未将17名在职临聘人员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临近退休的人员退休手续,剩下的镇办职工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管理。

  (二十)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方面

  1.镇党委未能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战斗堡垒作用,党组织书记“领头雁”作用缺失。存在个别村原党支部书记在换届后仍以“党建指导员”名义负责村政工作,多次主持召开村内涉及“三重一大”决策的会议,以非“两委”干部、非党员身份参与各项决策。另外还存在个别党组织书记对村务村情缺少了解、个别村党组织书记或其直系亲属存在占用集体土地违规搭建等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坚持要求村(社区)按照决策流程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各项决策;二是结合上级集中培训、镇党校培训等提升党组织书记素质,强化“领头雁”作用,2024年8月以来组织花园村、东里村2位党组织书记参加2024年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头“千人培训计划”,组织前洋村等15个村居党组织书记参加潮阳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暨“百千万工程”专题培训班,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参加潮阳区镇(街道)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等。

  2.基层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2021年个别村选举工作中委托手续不完善,存在违规代写选票的问题。

  整改结果:结合镇党校、远程教育平台等资源加强各村(社区)“两委”干部业务能力培训,同时在选举工作中镇将专门组织力量加强跟踪督促,现场指导,规范换届选举工作。

  3.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滞后,干部队伍青黄不接,文化水平有待提高。

  整改结果:持续抓好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拓宽选人视野,动态管理、储备年轻、有文化的后备干部,目前我镇共储备263名后备干部,其中92名为书记后备干部。坚持引导现有后备人选积极提升学历、参加集中学习、志愿服务等活动,切实增强村级后备干部的综合素养,至目前已有57名“两委”干部和后备干部参加汕头市村(社区)“两委”干部学历大专班函授提升学历。

  4.发展党员把关不严。镇党委对发展对象身份、入党材料审核不严格,近年来发展党员中个别与村(社区)“两委”干部存在近亲属关系,未按照规定报备,未能落实好相关回避要求,存在“近亲繁殖”风险;个别发展对象入党材料未能如实反映本人违反计生政策情况,村委及其镇相关业务部门干部未能严格把关,甚至为其出具不实的《计生证明》等材料;另外党委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没有逐个审议和表决等情况。

  整改结果:一是坚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要求、规定把好发展关,严格审核相关入党材料;二是坚持做好近亲属入党的报备工作;三是已落实镇相关业务部门按照计生政策严格把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四是对于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镇党委将逐个审议和表决。

  5.存在党员党费收缴不规范,流动党员管理教育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已按规范落实党费收缴工作,对尾数不足一元的按一元收取,杜绝因计算时“四舍五入”导致收缴金额不规范的情况再发生;二是坚持引导流动党员就近参加组织生活,利用信息化平台加强政治学习,结合微信、微信群等渠道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2024年8月25日动员在外党员参加潮阳区委组织部在深圳-龙华潮阳区外出党员联络服务站开展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讲活动。

  (二十一)关于严格规范组织人事工作方面

  1.对选人用人工作领导和把关不严。一是公务员职级激励作用发挥不充分。近三年没有开展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二是对公务员招录工作领导把关不严,存在对制定招录计划、设置招录职位等事项均未通过镇党委会议集体研究情况。三是设置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不符合规定。

  整改结果: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全面清理镇现有职务、职级的空编情况,结合现有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积极向上级争取职级晋升政策支持;二是已对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进行批评教育,下来进一步加强对新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把关;三是已对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的党建办主任进行批评教育,下来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把关。

  2.执行选人用人有关制度规定不到位。存在执行任职回避制度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倒置,存在先组织考察再确定考察对象,讨论研究决定任职后再形成考察材料等问题;执行干部选任纪实制度不严格。

  整改结果:针对“存在执行任职回避制度不严格”:一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对选人用人的有关规定进行重点强调;二是已对存在回避关系的干部调整岗位;三是下来凡涉及公务员招录、干部任职、考察谈话等,及时提醒存在回避关系的相关人员落实回避制度。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倒置,存在先组织考察再确定考察对象,讨论研究决定任职后再形成考察材料等问题”:已对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进行批评教育,下来进一步规范执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规程;针对“执行干部选任纪实制度不严格”已对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进行批评教育,下来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纪实材料的保存归档工作。

  3.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严格。存在违规使用编外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个别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没有集中保管,未经过组织审批前往香港旅游。

  整改结果:针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严格”:一是已对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今后要严格按照规定,坚持原则,严把进人用人关。针对“存在违规使用编外人员”:一是临近退休的人员已完成退休手续,二是剩下的镇办职工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管理;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个别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没有集中保管,未经过组织审批前往香港旅游”:一是已对未经过组织审批前往香港旅游的职工及部门负责人以及党建办主任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下来将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及时备案,严格审核出入境申请。

  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存在一定问题。一是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完成情况较差,个别干部信息认定不准确。二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一是我镇正积极推进新一轮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审核,校准干部信息;二是坚持加强档案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培训,选派骨干人员参加上级关于档案审核工作培训和业务交流,不断提高档案审核和管理水平;三是坚持加强档案日常管理工作,促进全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5.“挂名干部”问题突出,个别村存在部分“两委”干部任职期间未参与党务村务管理的现象。

  整改结果:一是已落实存在上述问题的村(社区)物色合适人选,充实村后备干部队伍;二是持续抓好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拓宽选人视野,动态管理、储备年轻、有文化的后备干部,目前我镇共储备263名后备干部,其中92名为书记后备干部。

  (二十二)关于规范资产资源租赁合同登记工作方面

  2019年12月市审计局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指出金灶镇开展“三资”平台资产资源租赁合同登记工作不够全面。但在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4日期间,金灶镇辖下村(社区)已签订租赁(承包)合同中仍未录入“三资”监管系统的合同数量较多,涉及的租金总金额较大。

  整改结果:我镇已全面清理各村(居)已签订的租赁合同情况,完成对“三资”平台资产资源租赁合同补充录入工作,下来我镇将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三资”平台资产资源租赁合同登记工作,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二十三)关于加大协调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力度工作方面

  金灶镇辖下村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进度缓慢,原计划于2022年8月完工的项目,截至巡察进驻前尚未完工,山区片部分村民日常生活用水来源只能依靠挖掘深井抽取地下水或山泉水,用水卫生和安全难以保障。

  整改结果:潮阳区供水直抄到户管网升级改造建设工程一金灶镇山区村供水管网建设工程由潮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该项目2024年6月1日已完成,金灶镇山区片区实现通水,下来我镇将落实做好后续工作,一是加强与上级水务部门对接联系,确保项目正常运作。二是加强山区村用水安全宣传力度,保障用水卫生和安全。

  (二十四)关于农业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工作方面

  推动辖区产业园区建设力度有待加强。目前辖区内没有相关镇级产业园区,“潮汕名优特产产业园”仅完成项目立项、取得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还未能落地建设。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正在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解决“潮汕名优特产产业园”项目用地问题,加快按程序推进项目建设。

  (二十五)关于加强提升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工作方面

  “金玉三捻橄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惠及面还较小,目前被核准使用专用标志的企业或农业专业合作社仅2家,且仅有5户农户加入农业专业合作社,占据从事种植“金玉三捻橄榄”农户比例极少。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2024年9月25日,组织开展“金玉三捻橄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与使用宣讲会,积极宣传专用标志对产品的赋能作用,发动金灶镇绿色水果协会会员及三捻橄榄种植户等符合要求的市场主体申请使用地理标志,逐步扩大惠及面,提升品牌影响力。

  (二十六)关于深化拓展旅游产业工作方面

  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不足。镇域内国家3A级旅游景区住宿餐饮接待能力尚显不足,全镇唯一的游客服务中心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旅游标识牌等基础设施仍旧不够完善。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我镇在2024年9月20日完成对汕头市潮阳区金灶心释住宿店的民宿经营登记。重置游客服务中心的功能及配套设施,并丰富特色农产品的展览品类,同时落实工作人员于游客服务中心进行值班,负责日常接待游客等工作。针对桥陈红色旅游区旅游标识不完善的情况,我镇已增加了5处标识。下来,我镇将动员桥陈村花溪谷项目加快配套,完善餐饮配套,提高餐饮服务能力,在“党建领航·潮韵水乡”金灶乡村振兴示范带中因地制宜着力发展农家乐类型及特色餐饮等业态,提高服务接待能力。

  (二十七)关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工作方面

  1.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力度不足,“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仍存在。截至巡察进驻前,金灶镇仅有15个村(社区)发动社会捐赠绿化及村民植树稍有成效(其中东里、大联、桥陈村发动社会力量较好,占全镇村(社区)发动社会资金力量参与植树绿化资金的81.22%),其余31个村(社区)相关绿化资金均来源村集体收入或财政投入。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积极动员镇村两级林长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带领全镇党员干部群众开展绿美金灶建设;二是发出倡议书,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开展认捐认种行动、义务植树活动等;三是2024年11月1日召开金灶镇乡村绿化工作部署会,对2025年乡村绿化工作做出强调,各村居党员干部起到示范作用,积极动员乡贤支持乡村绿化工作,并做好2025年绿化计划。

  2.培育群众“主人翁”意识不足,积极引导群众主动上缴“两费”成效不明显。其中46个村(社区)的“生活污水处理费”应缴已缴比例低于50%的有32个,46个村(社区)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应缴已缴比例低于70%的有16个。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觉缴费意识;二是定期通报各村居“两费”收缴进度,同时多方宣传,提高村民参与积极性,以完成上级下达“两费”征收任务。

  3.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待完善,推动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仍需加强。推动骨灰楼扩建项目建设较为缓慢,金灶镇骨灰楼存放总格位已经达到存放极限,但骨灰楼扩建工程尚未启动建设。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我镇积极推进骨灰楼扩建项目,现已完成其立项申报和财审等前期工作。目前,区政府于2024年10月31日同意划拨该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1月22日开始项目规划条件征询意见公示,我镇抓紧完善相关手续,确保项目早日启动建设。

  4.农田水利建设仍存在短板。辖区内部分分斗渠存在淤积、杂草丛生、输水能力降低。农渠基本为土渠,渗漏量大,渠系水利用系数低。部分农田缺少提灌站,存在无水源可自流至田地灌溉等问题。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阶段来,已完成浆砌石挡墙完成3844.6米,排水管涵完成1883.7米,机耕路完成水稳层完成20968.1米,路面完成26984.9米,新修农渠5967.47米,新修农沟共计5545.69米,修复现有沟渠共计4585.18米,清淤完成22277.2m³。

  5.镇域内仍存在“同水不同价”的问题,其中玉浦社区和金溪社区由于供水基础设施老化,目前仍存在晚上定时停水问题。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我镇已召开会议落实水厂相关工作,完成对《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狮尾岭供水厂运营管理方案》的编制,同时为玉浦社区金溪社区安装供水计量总表。

  6.镇敬老院服务质量有待提升,工作人员年龄偏高,缺乏专业培训,护理水平有待提高。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我镇已组织敬老院院长参与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举办的养老机构(线上)院长管理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接下来将进一步组织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员参与专业化培训。

  7.卫生站“有站无医”问题突出,10个被巡察村卫生站部分被闲置。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我镇已落实村居动员有资质的医生进驻村卫生站坐诊,个别村卫生站尚未配备医生的已由镇卫生院派遣有资质的医生定期进驻坐诊。

  (二十八)关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方面

  古树资源保护力度仍需加强。金灶镇于2004年对辖区内“三捻橄榄”古树开展普查工作,发现辖区内共有160棵胸围100厘米以上的“三捻橄榄”古树,但后续未能对普查成果加以利用,未能积极申请古树认定挂牌,保护力度不足。近年来已有部分胸围100厘米以上的“三捻橄榄”古树因病虫害或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枯亡。另外镇域原有59棵古树列入古树保护,2021年以来因为虫蛀已有2棵古树枯亡。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区自然资源分局正在向区政府申请百年以上“三捻橄榄”特色资源列入古树保护项目资金,目前第三方公司已完成《潮阳三棱橄榄古树普查鉴定方案》。于2024年8月29日,金灶镇林业工作站组织开展2024年三捻橄榄古树培训班,特邀请专家教授现场授课。进一步提升辖区管护单位古树名木保护意识(特别是“三捻橄榄”百年古树特色资源的保护意识),强化辖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水平;二是转发《区林长办 区绿委办关于全区古树名木巡查发现的问题的通报》,要求各村对照文件要求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三是9月10日下午,由区自然资源分局和金灶镇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2024年全国古树名木保护科普宣传周“保护古树名木,全面共建共享”活动在金灶镇文化公园正式启动,通过开展活动,增强了人们对古树名木的关注和热爱古树名木的意识,引导树立文明新风尚,形成群护共保的良好局面,全面推进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二十九)关于树牢粮食安全意识工作方面

  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现象仍较为严重,且镇域内仍存有少部分耕地撂荒。截至巡察进驻前,镇域耕地(包括永久农田)中有部分存在“非粮化”、“非农化”和撂荒等问题。整治撂荒地力度仍有待加强,个别村对撂荒地复耕后管护不到位,重复出现撂荒情况。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已组织召开金灶镇耕地“非粮化”、“非农化”、耕地撂荒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压实各村(居)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并加强耕地保护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粮食安全知识等内容的宣传引导;二是已组织召开约谈会,对涉及村相关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并发放整改通知书,部分村已完成整改,复耕种植番薯。

  (三十)关于加大城乡建设工作方面

  1.推动辖区规划建设工作不够有力。《潮阳区金灶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目前仅处于前期调研阶段,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尚未有效开展。另外辖下村(社区)均未开展村庄建设规划和农房风貌规划编制工作。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目前《潮阳区金灶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已完成调研工作,初步成果正在修改中;二是《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建设规划(2024-2026年)》已形成初步成果并完成专家评审会评审,目前区政府已经批准同意;三是前洋、桥前、花园村已委托有资质的编制单位开展村庄建设规划和农房风貌规划编制工作。

  2.农房管控不到位,违法用地问题较为突出。2020年以来存在较多未批先建农房;2021年9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新增违法用地图斑较多,截至目前仍有一半违法用地未完成整改;2022年以来仍然存在新增超高建筑现象。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我镇已落实村居对未批先建的农房以及2022年以来新增超高建筑进行管控,其中1宗超高建筑已完成整改;大力推进2021年9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的新增违法用地图斑的处置工作,目前新增已整改4宗。

  3.推动解决宅基地遗留问题力度不足。辖下部分村(社区)存在大量宅基地遗留问题未能解决。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成立金灶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联审联办会议制度,规范和落实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有关工作;二是指导各村按《关于印发〈汕头市潮阳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潮阳农农〔2023〕71号)、《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阳区开展农民集中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潮阳府〔2024〕1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农村宅基地报建联审联办的通知》(潮阳农农〔2024〕54号)等文件精神,依法依规按程序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宅基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逐步化解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

  4.美丽圩镇“七个一”建设仍有待完善。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建设规划(2024-2026年)》已形成初步成果并完成专家评审会评审,目前区政府已经批准同意,美丽圩镇“七个一”建设项目正有序推进。

  5.“潮水溪”美丽河道建设标准不够高,水体较为浑浊、河道两侧缺乏绿化,未能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阶段来,在潮水溪碧道两岸种植94株细叶榕、32株二色茉莉、26株红车、24株大叶紫薇、26株灰莉球、24株翅荚决明、25株黄花风铃木,沿途还有桑葚等树木若干。

  6.推动“四小园”建设力度有待加强。目前镇仅推动7个村(社区)建设13处“四小园”,未能合理规划、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房前屋后的边角地、闲置地打造“四小园”生态景观。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我镇因地制宜,积极规划建设“四小园”中,目前我镇已有11个村建设20处“四小园”。

  7.“四好农村路”建设进度缓慢,未能完成年度计划。部分道路硬底化还有待完善,其中镇道涉及2.558公里尚未硬底化,村道涉及11个村(社区)共计12.593公里尚未硬底化。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金灶镇东高线改造工程里程900米,我镇高度重视,督促施工队加快进度,目前已完工。二是镇道涉及2.558公里已列入潮阳区“四好农村路”建设计划,待上级补助资金文件下发后再进行建设。村道涉及11个村(社区)共计12.593公里尚未硬底化,我镇将积极向上级申请列入潮阳区“四好农村路”建设计划。

  (三十一)关于提升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能力工作方面

  1.信访问题较为突出。2019年以来,镇综治办受理的信访事项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赴省进京上访和多人上访时有发生,信访事项处置结果群众满意度不高。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2024年12月30日,我镇专门召开“金灶镇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村(社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2025年1月10日,我镇再次召开工作会议,会议强调矛盾纠纷深入排查、及时发展,及时介入化解工作;二是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反映诉求,我镇开展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围绕“为民服务解难题”的目标,面对面与信访人交流,倾听信访人的诉求,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三是以综治中心为平台,加强部门与村居的上下联动,通过构建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强化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目标。2025年1月份,我镇共排查矛盾纠纷48宗,已化解48宗。

  2.平安村居建设不到位。2023年,推进各村(社区)视频监控接入“雪亮工程”平台力度不足,整体工作推进较慢。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积极与运营商协调配合,加大对未完成视频监控接入“雪亮工程”平台任务村(社区)的监督力度,持续跟进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村(社区),及时进行通报,加强针对性的帮扶,并提出相关的改进意见和建议。截止目前,已完成345路视频监控接入“雪亮工程”平台,完成率76.7%。接下来将持续推动这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3.欠薪治理不够扎实。截至2024年3月,金灶镇辖下部分村(社区)未及时发放环卫工人工资,一定程度上影响环卫工人的积极性,致使部分村未能保洁到位。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我镇高度重视并立行立改,经整改,拖欠的保洁员工资大部分已完成支付。下一步,我镇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同时落实各村(社区)向村民加强宣传,征收两费,积极筹集资金以解决工资拖欠问题。

  (三十二)关于加强人居环境和水系治理工作方面

  1.建筑材料堆放场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等大气污染问题。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各村(社区)已督促业主对建筑材料堆放场采取防尘降尘措施。

  2.“三线”整治工作力度不足。未对镇域“三线”整治任务进行摸底,整治缺乏计划性,村(社区)中仅有个别村(社区)完成部分整治工作,辖区内主干道架空线缆、建筑墙体“三线”违章乱拉、乱挂现象仍较为普遍。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将“三线”整治规划纳入《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建设规划(2024-2026)》,坚持“分类整治、分步实施”原则,对辖区的“三线”线路进行规划改造,优化布局。2024年7月30日、10月9日和11月4日分别召开“三线”整治协调会,协调供电、有线、移动、联通、电信等“三线”相关单位,对“美丽主街”玉华西路、镇区至桥陈的示范带观光路线、六支路等主干道进行集中整治,现已基本完成。将玉柳路、玉华西路、玉华东路的“三线”整治纳入汕头市潮阳区金灶现代农业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进行建设,现已铺设管道电缆1296米,施工进度完成50%。各村(社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联系“三线”单位进行整治规整,其中花园、前洋、东里、桥前、桥陈、金溪、玉浦等村(社区)整治进度较快,整治行动取得不同程度的成效。接下来,我镇将继续深入推进,巩固成效,不断提高整治水平。

  3.推动雨污分流工作仍不够完善。雨污分流管网管线链接缺失问题较为严重,目前全镇存在较多点位接驳不到位的情况,致使相关区域出现污水直排等情况。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已建设污水收集管网长度2.63公里,针对点位接驳不到位问题已主动对接区城管部门,抓紧施工完善。

  4.落实“河长制”存在形式主义。如“南烽排洪坑徐寮村段”水体水草丛生,相关河长均未推动解决。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我镇积极开展整治工作,“南烽排洪坑徐寮村段”已完成杂草的清理;二是已召开河长制会议,进一步压实各河长责任,将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我镇对南烽排洪坑涉及村河长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三十三)关于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工作方面

  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意识有待提升,个别党群服务中心群众出入不便。个别村党群服务中心前期选址未能充分考虑周围土地性质,后期推动相关土地性质调整不到位,导致目前党群服务中心周围土地性质均为“园地类”,目前无法进行硬底化,遇到雨天相关路面存在积水等情况,群众出入不便。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结合党校、远程教育等平台资源,加强对村居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持续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二是目前涉及村党群服务中心用地手续正积极推进中。

  (三十四)关于桥陈村存在违法用地图斑整改不到位问题方面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经桥陈村干部向周边村民多番解释沟通并取得大多数村民的理解和支持,于2023年6月完成停车棚拆除工作,并选择易种植且成活率高的榕树树苗对该地进行复绿,于2023年7月通过区、镇两级现场验收。后因村民强烈要求恢复原有停车功能,结合桥陈村申报国家AAA级旅游景区的需求,桥陈村委会在该地块以铺设环保生态植草砖的方式升级打造生态停车场,并根据市委常委会实地考察桥陈村“百千万工程”成效时提出“充分利用生态停车场等公共区域,适度增种树木,助力绿美生态建设”的指示精神,先后在该生态停车场栽种了近百棵樟树,进一步提高了该地绿化率,实现了便民服务与绿化环境的同步,同时已落实陈村委会加大土地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土地政策的知晓度。

  (三十五)关于提升“三资”管理规范性工作方面

  辖下村(社区)部分集体资产租期届满后未及时组织公开交易,存在空档期过长问题;部分交易事项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抽查发现部分村(社区)存在合同属于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交易事项进行表决,直接签订租赁合同;部分集体资产出租未组织公开交易、未按要求上平台交易。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组织召开金灶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落实各村(居)加强“三资”管理,规范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行为。二是及时转发《汕头市潮阳区应用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相关工作指引(试行)》相关文件,引导各村做好当前与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应用工作的制度衔接和上线应用工作,做到农村集体“三资”交易项目“应上尽上”。

  (三十六)关于镇对村(社区)扶贫项目指导工作方面

  金灶镇桥陈村2017年8月至2020年12月期间使用“新时代精准扶贫产业资金”实施“蛋鸡养殖场”项目,先后因选址靠近居民区、占用耕地被予以拆除,最终收益分红偏低;2020年1月至5月使用“市、区扶贫补助资金”、“壮大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实施“百香果园项目”,建成后以“缺乏管理不懂技术,项目没有收益”为由,于2020年10月直接将“百香果园项目”用地对外出租。另外全镇41个村(社区)利用“精准扶贫产业资金”投资第三方公司,2023年度收益未能如期兑付。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吸取教训,加强项目实施前的调研工作,科学研判项目的后续经营能力和预期收益,确保财政投入资金保值增值,避免再次出现此类问题。二是发函催款并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要求全力筹措资金付清投资收益款。

  (三十七)关于提升执法工作质量方面

  1.机构改革成效不明显,“放下来、接不住”的问题仍然存在。目前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执法队)在市监、城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领域仍有许多行政职权因“缺乏相应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等原因无法开展。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我镇高度重视,将持续加强与职能部门的业务对接,逐步克服因“缺乏相应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等原因导致无法开展行政职权的问题,提升对承接的执法事项使用率。

  2.执法不严仍有存在。2024年5月,因镇域内土地违法案件超期未立案、未在立案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被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通报。截至2023年12月底,镇巡查系统违法案件较多,办结率较低。对镇政府周边的在建高层建筑处置不到位,未能严格落实对个别村违法用地案件在调处期间的管控工作,调处期间仍被群众擅自使用。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镇巡查系统违法案件处置工作,目前已办结164宗。对在建高层建筑督促业主已完成对在巡视期间动工叠建2层半的楼房的拆除工作。我镇进一步落实个别村违法用地案件在调处期间的管控工作,目前没有出现调处期间仍被群众擅自使用的情况。

  3.执法队伍专业性不足。镇综合执法办现有12人,其中仅有5人持有执法证,且仅1人为法学专业。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目前已抽调4名持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加入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5名公职人员成功通过执法考试。持续开展“现场培训”“以案代训”等业务培训工作,提升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三十八)关于加强对镇属供水公司管理工作方面

  金灶镇授权镇办企业汕头市潮阳区玉灶供水有限公司(原名为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供水公司,以下简称“供水公司”)负责辖区内自来水经营管理工作。供水公司未经镇委、镇政府审批,分别于2021年4月25日与2023年6月18日两期(每期承包期限为二年)将镇自来水经营管理权违规发包给私人经营,未对各村(社区)实际计表量进行核实,也未核定供水漏损率,且后续管控缺失。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我镇已对汕头市潮阳区玉灶供水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加强监管。

  (三十九)关于加强资金管理工作方面

  1.历史遗留债权债务较为复杂。金灶镇财政账历史遗留债权债务金额较大,存在资产流失风险。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我镇将继续跟进相关工程项目进展,完善相关手续,及时做好账务处理。

  2.挤占专项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灶镇财政账共结存“百河千沟万渠”大整治资金、2022年“四好农村路”建设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等50项专项资金,存在专项资金被挤占的情况。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在加强专项资金的审批管理制度上,做好专款专用,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通过研判往年非专项资金的开支明细,针对往年不必要的开支,严格控制开支预算,做到量入为出。对接下来报销的各项费用、项目款项等,采取可删尽删,可减尽减的原则,从根本上杜绝专项资金的挤占。我镇将在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上,采取部门负责完善相关手续,再由分管领导研判可行性并是否签字通过,最后由分管领导向镇长汇报审批并拨付。与此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建立专项项目资金台账,严格把控资金支出的规范性和合理性,逐步消化之前挤占的专项资金。

  3.违规使用征地工作经费及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我镇将加强专项资金监管,杜绝挪用专项资金。同时过好“紧日子”,严格把控资金支出。

  (四十)关于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方面

  存在部分报支单据不合规、“应采未采”、大额现金支出、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未按要求登记入账、零星工程结算管理不够严谨、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未及时停用已撤销部门的印章、大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关于“应采未采”,我镇已经通过广东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智慧云平台进行采购物品;二是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我镇已经落实专人负责,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三是关于大额现金支出。已向银行传送人员开户信息,并办理公务卡完成30人;四是关于未及时停用已撤销部门的印章。 对金灶镇财政所基本户印章已于2024年8月9日完成部门印章撤销;五是经市巡察揭示后,我镇立行立改,加强对报支单据合规性检查,严格把控零星工程手续、规范合同签订手续和工会经费管理。

  (四十一)关于存在超长年限租赁合同情况方面

  2019年12月市审计局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指出金灶镇对辖下村(社区)租赁合同审核不到位,截至2019年3月底,存在较多租期超过20年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合同。但抽查发现玉浦、光溪、东坑等3个村(社区)与原租户签订补充协议,协商提前终止超长年限租赁合同后,未在租赁期满后组织相关集体资产资源的公开交易,而是直接与原租户续签新租赁合同。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及时转发《关于启用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试运行的函》、《关于印发〈潮阳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赁合同管理的有关意见〉的函》(潮阳农农函〔2024〕64号)等文件,落实各村(居)加强学习,按合同范本规范签订合同;二是已对涉及的玉浦、光溪、东坑等3个村(社区)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终止与原租户续签的合同,重新组织公开交易;三是已组织召开约谈会,对相关负责人开展严肃批评教育。

  (四十二)关于推动拖欠租金整改工作方面

  2022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金灶镇多个村被拖欠租金宗数较多。镇开展为期1年多的拖欠农村集体租金整治工作,拖欠农村集体租金的宗数与金额都不减反增,且未推动村(社区)采用法律手段保护集体利益。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已组织召开整治拖欠集体租金工作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落实涉及村(居)抓紧整改。二是经进一步梳理核查,明确各宗被拖欠集体租金的具体情况。三是已对涉及的相关村(居)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至目前已收回部分集体租金欠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认真整改落实,金灶镇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镇党委将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所有整改事项见底到位,整改工作常态长效,持续深入做好巡察反馈的“后半篇”文章。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不懈增强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落实本次巡察提出的各项要求。

  (二)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已完成的各项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馈问题“回潮”反弹,对需要加强巩固和提升的整改任务,以钉钉子精神高质量、高标准抓好贯彻落实,做到久久为功,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三)强化成果运用,助推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推动我镇高质量发展工作上来,通过问题整改,持续改进作风,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金灶镇党委新形势下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以整改促改革、促创新、促进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9月12日。联系电话:0754-83391229;邮政信箱:金灶镇渠南路2号,邮政编码:515161。



                                                                                                                              中共潮阳区金灶镇委员会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