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汕头市潮阳区民政局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情况、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汕头市潮阳区民政局(地址:汕头市潮阳区北关路200号,邮编:515100,电话:0754—88718424)。
一、概述
2015年,潮阳区民政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
(一)根据潮阳区政府的要求,积极将区社团成立、变更、注销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等2项审批事项和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和全区内兴建公益性公墓等2项审批事项及其他民政业务的便民服务指南进驻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市潮阳分厅,进一步提高我局行政效率、完善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
(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规范体系。潮阳区民政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积极推进民政工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程序化建设,
(三)加强网站建设,对区民政局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进一步优化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网站中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四)加强交流学习,进一步增强业务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五)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工作。为保障国家秘密在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中的安全,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履行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职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均进行保密审查,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
(六)注重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多次到调研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密切与相关工作机构的联系沟通,积极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努力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潮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区政府和本办的政务信息。
(一)潮阳区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潮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网站发布信息74条,其中民政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民政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务公开目录1条,民政工作报告1条,领导分工1条,机构职能1条,政策法规15条,规范性文件2条,政务公告33条。
(二)通过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民政信息情况。2015年在潮阳广播电视台、潮阳电台等新闻媒体播发重要民政工作会议10多次。
(三)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民政重大事项、区民政局各股室的职责业务内容办事程序等。
三、申请公开信息受理情况
没有收到申请民政信息公开表格内容。
四、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现场答复,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发生与民政部门有关的因民政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在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在政民互动及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方面与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2016年,区民政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探索信息公开新形式,发挥民政网站、新闻媒体等公开载体的作用,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民政信息提供便利。
汕头市潮阳区民政局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