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林百欣中学教育促进会等7家社会组织存在“登记管理机关在抽查和其他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发放整改文书要求限期整改,社会组织未按期完成整改的”的情形,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0号)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现将该单位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名单公示如下:
1、汕头市潮阳林百欣中学教育促进会;
2、汕头市潮阳放生协会;
3、汕头市潮阳区妇女儿童福利会;
4、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社会治安协会(重计时长);
5、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社会治安协会(重计时长);
6、汕头市潮阳区和平报德善堂福利会;
7、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社会治安理事会(重计时长)。
汕头市潮阳区民政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