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编办:
根据《关于报送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的通知》(潮阳机编办[2018]5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2017年,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19大项,39子项,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编办的要求,现已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19大项、子项37项,未进驻2项;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年申请数量共1076件、受理数量共1076件,办结数量共1076件,未受理0件,全年没有未办结事项。
(二)依法实施情况。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依法行政的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地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按照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类别,对现有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形成自查报告、职权目录、编制“行政审批流程图”、提出职权调整意见等,初步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教育职能体系。同时对进驻网上办事大厅相关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包括事项信息、办事指南、材料、表格下载等信息,大大优化了审批流程和简化审批程序,提高了办事的效率。
(三)公开公示情况。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建立健全了行政许可事项的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申请材料、批准条件、办事时限、办事程序等内容,制定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办事指南、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等配套制度,将局渔政大队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服务指南、服务承诺、监督电话以及执法监督执勤情况等,在政务公开栏公示上墙,让渔民群众一目了然。杜绝了“暗箱操作”,实行了“阳光许可”,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基本扼制了“索、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四)监督管理情况。一直以来,我局致力于不断完善行政许可行为监督机制,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取得了良好成效。(1)落实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把海洋与渔业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大队各职能股室及其执法人员,并对行政执法情况实施考核、监督,增强行政执法的实效性。同时,加强与区检察院的工作联系,邀请有关领导到渔政大队指导工作,定期向该院报送《违规渔船案件审查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表》,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2)畅通投诉渠道。设立专门投诉电话、网站,受理涉及行政审批的有关投诉,依法依规处理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行为。向渔民发放文明执法监督卡120张,聘请渔民监督员,把渔民“直通车”开到渔业联社和渔港、船头,召开渔民直通车座谈会5场,虚心接受渔民群众的意见。到目前为止,我局未发现有任何行政审批违法违规行为和未接到行政审批问题的举报投诉。
(五)实施效果情况。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时限,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办事指南,确保简政放权落到实处,实实在在地提高了为民办事的能力和审批效率。同时我局十分注重人员思想作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狠抓机关效能建设,实行政务活动公开,搞好窗口服务,落实承诺服务,不断提高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在实施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及监督管理过程,我局对行政审批项目的监督检查制度还不够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1)继续抓好执法人员学习教育,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督检查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2)利用行政监察作用,由局监察室负责,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立即严肃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2.(海渔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表.xls
2018年3月26日
汕头市潮阳区海渔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8-04-03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