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用工环境,让农民工不再“忧酬烦薪”。
2、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要树牢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全力化解根治欠薪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劳动监察宣传标语
发布日期:2021-07-05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11440513007022341D/2021-0015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05 |
名称: | 劳动监察宣传标语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7-05 | |
主题词: |
1、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用工环境,让农民工不再“忧酬烦薪”。
2、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要树牢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全力化解根治欠薪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主办单位: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754-8383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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