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产业园建设标准(试行)><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45号)和《关于印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平台)补助操作办法>的通知》(汕人社〔2021〕4号)文件的规定,汕头市潮阳区金新科农蔬菜专业合作社等7家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于2022年9月28日经潮阳区人社局及专家组评审,符合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8日—2022年10月4日
联系单位: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54-83822858
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8日
潮阳区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通过验收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