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汕人社〔2016〕172号)、《关于对标示范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对认定满2年的汕头市潮阳区金恒星电商创业孵化基地组织进行评价,基地运作情况符合评价要求,评价结果拟评为合格,现予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0日——6月26日;
联系单位: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83613068。
汕头市潮阳区创业孵化基地评价结果公示
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