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稳就业十六条”有关就业补贴办理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23〕319号)和《关于做好就业创业补贴办理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22〕279号)文件的规定,郑颖等119人符合享受汕头市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原汕头市基层就业补贴)条件,资金已于2023年12月28日划拨,共计59.5万元,现予以公开。
附件:资金划拨名单.xls
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日
根据《关于做好“稳就业十六条”有关就业补贴办理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23〕319号)和《关于做好就业创业补贴办理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22〕279号)文件的规定,郑颖等119人符合享受汕头市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原汕头市基层就业补贴)条件,资金已于2023年12月28日划拨,共计59.5万元,现予以公开。
附件:资金划拨名单.xls
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