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陈泽群烧烤店:
本委于2024年7月4日依法受理汕潮阳劳人仲案字〔2024〕55、56号许荣炼诉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陈泽群烧烤店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因受送达人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送达,故依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变更组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延长审限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于2024年10月22日上午9时10分,开庭地点在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潮阳区棉新大道劳动培训大楼)六楼仲裁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缺席审理。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汕头市潮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