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办法》(汕人社〔2010〕180号)文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有效期三年。期满后经同级人社(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认定为见习基地。”兹有汕头市潮阳区嘉乐幼儿园2025年4月见习基地有效期满,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继续认定为潮阳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现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0754-83813363
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30日
索引号: | 11440513007022341D/2025-0009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30 |
名称: | 关于汕头市潮阳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继续认定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30 | |
主题词: |
根据《汕头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办法》(汕人社〔2010〕180号)文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有效期三年。期满后经同级人社(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认定为见习基地。”兹有汕头市潮阳区嘉乐幼儿园2025年4月见习基地有效期满,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继续认定为潮阳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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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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