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汕头市潮阳区法律援助处本级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41宗(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482宗、刑事法律帮助案件941宗、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0宗、提供代书案件98宗),提供法律咨询967人次(其中,来访798人次、来电169人次)。2024年,共收回当年及往年指派的结案归档案件1078宗。
2024年度汕头市潮阳区法律援助处对本级收回的1078宗案件通过内部评查方式进行质量考核,评查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从本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结的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抽取10宗参加市级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通过律师专家进行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评查结果合格率为100%。
2024年度汕头市潮阳区法律援助处本级业务经费为6.73万元,支出6.73万元(其中,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5.95万元、工作经费支出0.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