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公示
根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有关规定,汕头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潮阳区莲峰分店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首次备案,符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首次备案的要求,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特此通告。
汕头市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8日
根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有关规定,汕头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潮阳区莲峰分店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首次备案,符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首次备案的要求,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特此通告。
汕头市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