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市监罚听告字〔2023〕49号
汕头市晨婴妇幼用品有限公司等68户商事主体:
经查,至2023年2月20日止,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连续超过2年未依法纳税;未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在企业核准登记的住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期间,相关当事人也未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当事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本局认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所指的违法行为;
(个人独资企业)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所指的违法行为。
鉴于此,对其中企业类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的商事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对其中企业类型属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商事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上述企业有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企业要求听证的,可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本局联系人:张创义、肖棉 电话:0754-83608563
汕头市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