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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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01
汕头市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民生
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2024-11-01

汕头市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民生
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4-11-01  浏览次数:-

       为巩固和提升2023年“铁拳”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更好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汕头市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护民生”为中心,突出“保安全”和“反欺诈”两大主题,深入开展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有力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2024年以来,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涉及民生领域违法案件303宗,涉案金额约202.81万元。

                                                 颜某战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贵屿市场监管所、区公安局治安大队、贵屿派出所执法人员联合对贵屿镇某门店进行检查。经查,该门店为一家出售成人用品商店,悬挂有营业执照,执照负责人为颜某战,现场负责人刘某云为颜某战配偶。在执法人员询问下,刘某云从门店后面拿出“精品伟哥”“金牌玛卡”“每粒坚”等食品,但未能说明上述食品的进货来源,也未执行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该食品涉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查明“精品伟哥”“金牌玛卡”“每粒坚”等食品中是否存在非法添加的情况,潮阳区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上述食品进行检测,经检测,上述食品中均检出西地那非成分。

       颜某战店所销售保健食品“精品伟哥”“金牌玛卡”为伪造厂名、厂址,伪造批准文号假冒保健食品,“每粒坚”为无厂名、厂址,无批准文号,无中文标签的保健食品,上述产品均添加了西地那非,而西地那非为《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食药监办保化〔2012〕33号)所列入的物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1〕24号)第九条规定,西地那非应当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颜某战销售含有西地那非的“精品伟哥”“金牌玛卡”“每粒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刑法修正案(八)第25条]的规定,当事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潮阳区市场监管局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