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审计局局长 郑创平
2022年9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20年度汕头市潮阳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2021年10月14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审计机关《汕头市潮阳区2020年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工作报告》),对进一步做好审计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部门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促进完善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同时要求区审计局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督促力度,全力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截至2022年7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41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10项,占比78.01%;正在整改31项,占比21.99%。已落实整改问题金额112251.77万元,其中:追缴非税收入72.56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25.29万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86880.11万元,调账处理3267.13万元,其他已落实整改金额21906.68万元。
2020年度,区审计局共移送相关问题线索11件,截至2022年7月底,有关部门已调查处理8件,正在调查处理3件。
审计整改结果表明,去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能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一是党政齐抓共管,审计整改领导更加有力。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区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把审计整改工作列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审计整改工作有效落实。对审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逾期没有整改到位的要查明原因并区分情况处理。
二是加强跟踪督促,整改效果更加明显。区审计局把做好审计整改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一手抓审计查出问题,一手抓监督落实整改,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实行台账式清单管理,将近年来未完成整改事项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全面督促审计查出问题落实整改。去年以来,区审计局成立整改督查工作专班,采取书面催办和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对重点单位、重点问题定期跟踪督办,有效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审计整改质量不断提升。各被审单位整改责任意识不断增强,整改效率和效果明显提高。部分单位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把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统筹起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整改牵头部门认真研究部署,逐级分解任务,既做好自身问题的整改,又指导督促本地区、本系统举一反三,做好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完善机制体制,实现标本兼治,逐步解决屡审屡犯的问题。
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93项,其中80项已完成整改,13项仍在推进整改。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和决算草案方面
(1)关于区财政未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编入年初预算的问题已落实整改。区财政局从2021年起已按规定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年度预算。
(2)关于社保基金预算编制手续不合规且编制赤字预算的问题。2021年区社保分局已会同税务机关编制区级社保基金预算,并按程序上报区政府;当年编制的社保基金预算不再出现赤字。
2.预算执行、管理方面
(1)关于虚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按规定对涉及收费项目进行规范管理。
(2)关于虚增政府性基金收入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对上年度重复缴库的收入2924.73万元进行调整。
(3)关于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率较低的问题。区财政局及有关部门想方设法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截至2022年3月10日,涉及的39个预算项目共29614.05万元已全部完成实际支出,执行率100%。
(4)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收缴国库的问题。涉及的贵屿镇已于2021年5月将结存的有关收入11.70万元上交国库。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整改情况
1.预算管理方面
(1)关于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不规范的问题。涉及的单位已于2021年2月将“2020年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资金全额拨付到补助对象的银行账户,并于2021年将应纳入收支预算、决算的上级资金编入部门预算。
(2)关于一般性支出控制不严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照区财政批复的预算支出范围和标准执行,并完善制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规范预算编制,细化预算项目。
2.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将存量资金17.36万元清缴国库。
(2)关于部分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的问题仍在推进整改。相关单位已补缴利息收入,但河溪水系工程管理处尚欠缴水资源费421.97万元。
(3)关于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规定办理国库支付手续,不再出现从零余额账户将资金直接划转至基本户或提现后转存基本户的问题。
(4)关于票据使用不合规、接受捐赠手续不完善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规定使用票据,完善捐赠手续。
(5)关于项目资金使用不合规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规定细化资金安排,规范项目资金使用。
(6)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制定方案,规范绩效发放管理,纠正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7)关于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相关单位均已按规定落实整改。
(8)关于报支单据不合规,财务手续不完善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落实整改,使用合规票据,对涉及依据不足的支出落实清退。
(9)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微信、支付宝收费以及大额支出采用转账支付等方式落实整改。
3.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存未清理的问题。部分单位已对挂账资金进行清理处置,还有部分单位未完成清理。
(三)镇级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1.资金管理及使用方面
(1)关于谷饶镇违规出借资金的问题仍在推进整改中。该镇已收回借款537.97万元,但还有大部分资金未能收回。
(2)关于谷饶镇财政账面挂存项目资金未及时分配、使用的问题。该镇已将基本农田补贴11.96万元、村级卫生站建设补助资金16万元全额拨还村居,并拨付部分征地补偿款761.55万元,该问题仍在整改中。
(3)关于贵屿镇违规向企业收费的问题仍未完成整改。该镇已停止向企业收取生猪协管费,但已收取资金仍未清退。
(4)关于棉北街道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清退的国有资产有偿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的问题。棉北街道已完成整改。
(5)关于“三公”经费管控不严的问题。相关镇(街)已按规定对“三公”经费进行控制,并完善资料、规范财务核算。
(6)关于内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相关镇(街)已完善相关支出和往来款项的财务手续,以及有关合同手续,并规范工资性支出发放方式。
2.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方面
关于棉北街道购置办公设备未通过政府采购的问题。棉北街道已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3.预算执行方面
关于贵屿镇预算、决算报表与财务账面数字不相符,且未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的问题。该镇尚未落实整改。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3项,仍在推进整改。
(一)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方面
关于修缮工程项目未完成建设的问题还未整改到位。至目前,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大厅建设已基本完成,设备采购已基本到位并按采购合同要求支付资金,正在办理验收手续及编制工程结算;建设资金已支付316.63万元,占工程项目总投资的77%,滚存结余资金93.37万元。
(二)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方面
1.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7515.89万元未及时拨付的问题还未整改到位。截至2022年7月,该项资金仅支出922.18万元,尚有6593.71万元未支付。
2.关于未按规定及时分配、使用2020年校舍安全保障资金的问题还未整改到位。截至2022年7月,该项资金已支出642.29万元,尚未支付1342.47万元。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7项,其中5项已完成整改,2项仍在推进整改。
(一)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区级资金未足额配套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已将应配套的资金划拨至市财政专户。
(二)省道237线潮阳贵屿至和平路段改造工程决算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且未及时组织竣工结算及决算的问题正在落实整改,一是该项目已于2020年6月进行交工验收,施工单位已完成编制竣工结算相关工作,但财政结算审核仍未落实。二是区公路事务中心已对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因设计深度不够,造成建设项目施工延误事项发出追责处理函,但设计单位尚未落实。
2.关于路面整修管护不及时的问题已落实整改。区公路事务中心已落实施工单位对存在部分路段路肩路容积水问题以及华里桥搭板出现混凝土面层脱皮、开裂问题进行修复。
3.关于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不合规的问题已落实整改。区公路事务中心已于2021年7月归还工程借款15.51万元。
(三)省道234线潮阳西胪至河溪路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工程合同拟定欠缺要件的问题已落实整改。
2.关于市级资金未到位的问题已落实整改。市级补助资金计划1656万元已全部到位。
四、绩效审计整改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11项,其中7项已完成整改,4项仍在推进整改。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潮阳区将直达资金拨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收回后仍未及时使用,造成资金闲置的问题。收回国库的376.45万元补助资金已全部安排使用。
2.关于2个子项目(各850万元)补助资金未支出的问题。2个子项目补助资金1700万元已全部支出。
3.关于2个工程项目未批先建的问题。区交通运输局要求区公路事务中心今后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避免流程不合规问题再次发生。
4.关于1个工程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正式开工的问题。该项目已于2020年12月10日进行部分路段的路基开挖工作。
(二)2018至2019年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专项资金未及时下达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2.关于存量资金未能发挥效益的问题。截至目前,尚有休渔补助缺口资金118.74万元正在请示区政府同意后支付。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3.关于专项资金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已落实整改。区农业农村局已将账户结余资金2100元上缴区财政。
4.关于未对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问题仍未落实整改。
5.关于数据库管理不完善的问题仍在推进整改中。一是3艘实船不存在的渔船,其中1艘已办理注销手续,另2艘渔船正在办理注销手续。二是区渔政管理部门尚未建立“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资料,数据库仍未完善。
(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支出未完成的问题。有关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进度,截至2021年底,2020年新增债券资金已全部支出。
2.关于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的问题。截至目前,潮阳区西胪镇西凤水闸重建工程项目资金仍有200万元未拨付到位。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五、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27项,其中18项已完成整改,9项仍在推进整改。
(一)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已部分完成整改。相关单位对漏记固定资产进行补登账,对报废资产进行核减,但区中医院房产被开发公司拆除未落实回迁(补偿)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2.关于资产出租不规范的问题。个别单位已按程序办理资产出租手续;但仍有个别单位因原租赁合同期限未满而未完善手续。
3.关于 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涉及单位正在协调处理,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4.关于 固定资产产权不清晰的问题。涉及单位正在申请办理现有办公楼房屋权属证书,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5.关于资产处置未按规报批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对外投资失管的问题。金叶发展公司已落实跟进和管理责任,并于2021年4月30日作账务调整,将该笔投资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2.关于债权追收不力的问题。金叶发展公司对债务主体进行确认,并催收相关款项,但债务人仍未按原约定履行还款责任。
3.关于为下属单位列支费用及弥补亏损的问题。金叶发展公司配合区财政局对公司2018-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进行清算,清算后应补缴财政收益757.54万元已于2021年12月30日划缴入库,但以前年度的收益仍未清算。
4.关于违规列支对外帮扶款的问题。金叶发展公司对相关帮扶、赞助项目严格控制,但仍存在向个别单位列支帮扶款行为。该问题仍未彻底整改。
5.关于一般性支出控制不严的问题。金叶发展公司能控制各项费用支出,没有再发生借用私家车用于公务活动并开支相关费用的行为,但仍存在个别业务接待费报支单据不明晰,缺乏明细清单及接待对象现象。
6.关于职工薪酬发放不合规的问题。金叶发展公司已取消工资结构中包含的经济补偿金、临时补贴等项目,并制定《汕头市潮阳金叶发展公司薪酬标准实施方案》,按规定上报区工信局审批,同时报区财政局备案。
7.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金叶发展公司大部分产权证书仍未变更。该问题尚未落实整改。
8.关于资产出租未纳入收益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理清收益归属问题。
9.关于会计信息不真实的问题。涉及的企业已进行账务调整。
10.关于属下公司个别会计资料不完整的问题。涉及的企业已完善相关会计资料。
六、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2020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指出的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到位,但尚有一些问题需要持续推进整改,主要涉及财政、资产管理等方面。尚未整改到位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慢,未达到资金支付条件,导致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或未能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区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资金筹措压力较大,导致部分资金无法及时拨付到位。三是个别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需要时间进行梳理或多方合力才能整改。四是个别单位政治站位不高,对整改工作不够重视,或存在畏难情绪,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影响了审计整改成效。
对以上需持续整改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提升审计工作的整体效能,更好地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
(一)提高认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抓整改。要进一步准确把握当前审计整改工作形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审计整改纳入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布局,强化整改政治属性,加强党委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健全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机制,按照新修订的《审计法》等有关规定,加大依法管理审计整改的力度,督促责任单位依法履行整改义务。对拒不整改或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压实责任,建立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链条,要将审计整改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夯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审计部门的督促检查责任,建立完善审计整改督导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牵头及督办督查作用,切实放大整改成效。要加大审计整改结果在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三)举一反三,进一步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督促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审计发现问题,研究制定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的具体举措,更加注重分析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性质结果等深层次因素,切实推动源头治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推动和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为保持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