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柳(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2年1月 号收到你单位潮阳区文光街道文光居委南门转盘西片区改造范围第10幢、12~16幢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并于2022年1月 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潮阳区文光街道文光居委南门转盘西片区改造范围第10幢、12~16幢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申请。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02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该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0万元。
汕头市潮阳区水务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