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要求审查《汕头市潮阳区潮水溪碧道建设工程(关埠—西胪—河溪—棉北段)首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2年11月26日组织专家评审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随后,你中心落实编制单位修编完善形成了《汕头市潮阳区潮水溪碧道建设工程(关埠—西胪—河溪—棉北段)首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经专家组复审通过,由你中心于近日报送我局。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
汕头市潮阳区潮水溪碧道建设工程(关埠—西胪—河溪—棉北段)首期位于汕头市潮阳区内潮水溪中游,自金灶镇潮莞高速开始至关埠镇关埠港处,全长7.9km。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碧道建设总长为7.9km。其中水上游径构建总长为7.9km,河岸岸顶新增2米宽步道2.409km,新增3米宽步道3.968km,增设仿木栏杆218.9m,堤岸生态化改造长7.971km(其中自嵌式挡土墙加固长度为1019m)。规划节点共8个,规划节点总面积14779.37m²,新建农桥3座,新建栈道3座,新建排水涵2座,新建埠头5座。工程总占地面积24.34hm²,其中永久占地24.05hm²,临时占地0.29hm²,原始占地类型为园地(其他园地)、草地(其他草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河流水面)。工程挖方总量3.19万m³,填方总量2.36万m³,借方总量1.32万m³,弃方总量2.15万m³,借方采用外购方式解决,全部弃方由汕头市鹏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工程概算总投资2120.3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680.61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市级涉农资金和区级自筹。本项目已于2022年8月开工,2023年4月完工,总工期9个月,本方案属于补报水土保持方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24.34hm²。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水土流失控制比1.0、渣土挡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6%。
(四)基本同意水土防治分区布局及各分区所采取的防治措施。根据本工程建设特点,本工程划分为主体工程区、景观绿化区、临时施工道路区3个监测分区。施工建设期间应注重做好场地内临时排水、拦挡、覆盖等措施,落实绿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危害。
(五)基本同意本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民改价格〔2021〕231号),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0.6元每平方米计费,本项目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面积为43136平方米(扣除水域面积后),共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5881.6元。请你中心按照汕头市税务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关于做好我市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项目划转工作的通知》(汕头税发[2020]87号)有关要求,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工作。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项目法人是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参建单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和知识培训,提高参建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二)制定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明确水土保持目标、任务与要求,落实责任跟踪与奖惩措施,形成工作制度,定期检查落实。
(三)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按设计方案对施工临建区弃土场等实施林草植被措施,临时堆放土方及开挖裸露区域应做好拦挡、覆盖、沉沙等措施,确保工程安全,不造成新的危害。
(四)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明确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单项工程的划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进度及时做好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单元工程的验收工作。
(五)水土保持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六)开展监测工作,落实定期报告制度。请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及时收集、整理监测资料,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20]161号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
(七)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将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中心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八)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各省及地方的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办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和报备手续。
汕头市潮阳区水务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