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13007022579L/2024-00104
汕头市潮阳区水务局
2024-12-05
潮阳区水务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潮阳水许决字〔2024〕48号
2024-12-05

潮阳区水务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4-12-05  浏览次数:-

汕头市潮阳区金浦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申请汕头市潮阳区金浦高新产业园区提质升级建设项目—金浦高新科技产业片区配套设施(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审查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41013日组织专家评审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随后,你单位落实编制单位修编完善形成了《汕头市潮阳区金浦高新产业园区提质升级建设项目—金浦高新科技产业片区配套设施(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报批稿)》,经专家组复审通过,由你单位于近日报送我局。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我局作出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

汕头市潮阳区金浦高新产业园区提质升级建设项目—金浦高新科技产业片区配套设施(一期)位于本工程位于汕头市潮阳区金浦街道高新科技产业园片区内,本项目包含三横一纵共四条道路,组成了“丰”字形路网,道路等级分别为城市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全长3.130km2022827日,我局以潮阳水审〔202266号文批复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本项目工程本项目已于202212月底开工,预计202412月完工,总工期共计24个月。工程建设过程中,原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为33.27,实际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共计44.27,较原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增加约33.1%,本项目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符合变更管理规定。

变更后,本项目位于汕头市潮阳区金浦街道高新科技产业园片区内,配套设施涉及梅中路A线)为城市主干路,长度范围约1448m,道路红线宽度48米,双向六车道;金石四路东段(B线)为城市主干路,长度范围约192m,道路红线宽度44米,双向四车道;金石四路西段(B线)为城市次干路,长度范围约473m,道路红线宽度24米,双向四车道;金石三路(C线)为城市支路,长度范围约612m,道路红线宽度16米,双向两车道;金石二路(D线)为城市次干路,长度范围约323m,道路红线宽度24米,双向四车道。,项目总占地13.33hm²,原始占地类型为裸地及水塘,其中永久占地11.44hm²,临时占地1.89hm²。项目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共计44.27,其中总挖方19.58,总填方24.69,总借方19.61,总弃方14.50,均运至广东泓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行收纳处理。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6832.2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179.93万元, 资金来源为统筹各级基金。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变更后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3.33hm²

(二)同意变更后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变更后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水土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5%

(四)基本同意变更后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其他仍按2022827《潮阳区水务局关于<汕头市潮阳区金浦高新产业园区提质升级建设项目—金浦高新科技产业片区配套设施(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潮阳水审〔202266号)执行。



汕头市潮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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