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及时补充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公开工作。现公布汕头市潮阳区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汕头市潮阳区水务局人秘股,电话:0754-8871216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潮阳区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要求,依托“潮阳区水务局”门户网站(频道),及时通过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按时间、类型明确了政务信息工作的具体责任划分,搭建及时、安全、有效、阳光的政务公开平台。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要水事活动信息,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图文并茂开展公开宣传报道,公开涉及水务工作的重要工作动态。认真做好市直机关工委主办、汕头融媒集团承办的“民声热线”上线工作,在切实讲好水务政事的同时,及时倾听群众和网民意见,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难点民生问题或意见建议,及时落实有关科室或单位跟进处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门户网站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工作动态20条,公示、公告74条,财政预决算12条,法治政府建设1条,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水务领域各类型信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水务工作的了解、监督和支持。
(三)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
我局认真对照《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潮阳区贯彻落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中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督查政务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从事具体工作。明确了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对需要公开的内容,由信息管理员统一发布。对发现的严重错敏词等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确保此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潮阳区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但还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缺少群众喜闻乐见的音频、视频等形式;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及时。政务公开与具体业务开展没有做到深度融合,部分内容公开的不够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