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及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规定和要求,现公布2023年潮阳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潮阳区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要求和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更新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据统计,2023年度在政务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领导分工、部门文件、工作动态、统计信息、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共66条,其中在统计信息栏目通过统计月报、统计公报和统计年鉴栏目主动公开相关统计信息,通过部门文件和工作动态栏目及时更新普及政策法规、单位工作信息、统计知识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区统计局全年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3年,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平台运行情况
2023年,区统计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动统计政务服务迈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发挥统计网站作用。依据区统计局自身职能,由人秘股、综合股牵头抓,各专业股室共同合力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政务公开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统计信息产品,优化信息发布。通过建立常态化、专人化管理,及时发布统计信息和工作动态,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态势,做好数据信息发布和解读工作,提升政务信息的时效性和规范性;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监督保障,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对于上级下发的检查情况通报,有错误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同时加强自身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指标信息量仍然偏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仍需提升;三是内容形式上有待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信息查找的便捷性还有提升空间。
(二)改进措施: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以下三方面工作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条例》的学习,加强与上级部门交流和联系,提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和业务水平;二是提高信息发布的全面性,逐步增加社会公众关心的指标,根据企业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丰富网站专题专栏,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