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潮阳区和平镇凤善卫生站向我局申请校验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审核,潮阳区和平镇凤善卫生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135045440513102KAA),2020-2021年度校验结果合格,现予以公告。
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29日
| 索引号: | 11440513324932234J/2021-0031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29 |
| 名称: | 潮阳区和平镇凤善卫生站医疗机构校验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 |
| 主题词: |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潮阳区和平镇凤善卫生站向我局申请校验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审核,潮阳区和平镇凤善卫生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135045440513102KAA),2020-2021年度校验结果合格,现予以公告。
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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