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潮阳区和平镇五和卫生站向我局申请校验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审核,潮阳区和平镇五和卫生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98512X440000103524),2020-2021年度校验结果合格, 并到期更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15日
| 索引号: | 11440513324932234J/2021-00340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15 |
| 名称: | 潮阳区和平镇五和卫生站医疗机构校验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7-15 | |
| 主题词: |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潮阳区和平镇五和卫生站向我局申请校验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审核,潮阳区和平镇五和卫生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98512X440000103524),2020-2021年度校验结果合格, 并到期更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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