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潮阳区谷饶镇中心卫生院向我局申请校验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审核,潮阳区谷饶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45596007544051311C2101),2020-2021年度校验结果合格,现予以公告。
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13日
| 索引号: | 11440513324932234J/2021-00409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13 |
| 名称: | 医疗机构校验公告(潮阳区谷饶镇中心卫生院)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9-13 | |
| 主题词: |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潮阳区谷饶镇中心卫生院向我局申请校验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审核,潮阳区谷饶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45596007544051311C2101),2020-2021年度校验结果合格,现予以公告。
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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