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的有关规定,经举办单位汕头市潮阳区铭泰精神病康复医院有限公司申请(法人代表:杨巧叶),拟设立“潮阳铭泰精神病医院”,内容如下:
设置单位:汕头市潮阳区铭泰精神病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拟设医疗机构类别:精神病专科医院;
拟设医疗机构名称:潮阳铭泰精神病医院;
拟设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彭超平;
拟设医疗机构选址: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和平乡井仔湾畔旁边;
拟设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拟设医疗机构床位(牙椅):299(0)张;
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精神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
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754-88722980
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