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要求,现公布汕头市潮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督促检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工作透明度,依法行政,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体系。按照《条例》的要求,为有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程序化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业务水平明显提高。
(三)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工作。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履行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职责,为保障国家秘密在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中的安全,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我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均进行保密审查,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和回应积极主动,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在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同时,在上级政府有关文件指导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没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汕头市潮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