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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54193/2021-00096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阳分局 成文日期: 2021-06-16
名称: 汕头市潮阳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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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6-16  浏览次数:-

  汕头市潮阳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


  根据《汕头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方案》、《汕头市潮阳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方案》,现将潮阳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环保部门‘兜底执法’方面”、“环境监管网格化方面”、“基层环保监管执法人员不足方面”、“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方面”、“练江流域重点治污工程方面”、“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等6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汕头市潮阳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调度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潮阳分局)反映。公示期为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2日。

  联系电话:0754-83831530

  邮       箱:3179292035@qq.com

                                  汕头市潮阳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调度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整改任务1

  汕头市潮阳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环保部门“兜底执法”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任务

  练江流域印染企业污染整治等相关工作,目前仍然依靠环保部门“兜底执法”,未能整体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合力。

  二、整改目标:建立多部门联合联动执法长效机制,构建大环保执法格局。

  三、整改措施:按照“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快速行动、全面铺开”的要求,构建大环保执法格局,建立区党委、政府主导,属地镇(街道)党委政府及环保、公安、消防、食药监、经信、农业、质监、安监、水务、工商、城管、住建、国土、财政等多部门联合联动执法长效机制;开展联合督查和执法后督查,建立联合执法、通报、两法衔接、立案监督、司法审判等工作机制。压实环境监管责任,构建环境监管、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立体网络,有效遏止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潮阳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以及省、市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以海门湾桥闸劣Ⅴ类断面治理为重点,统筹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综合治理,大力推进练江流域涉水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专项执法,取得明显成效。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布置练江流域违法排污行为打击工作,按照“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快速行动、全面铺开”的要求,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采取暗访、夜间检查、节日期间执法、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组织生态环境、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联合各镇(街道)严肃查处造纸、印染、电镀、塑料再生等重污染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全力推进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18年以来,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586宗。其中:行政处罚案件308宗;治安拘留案件193宗,治安拘留426人;刑事案件85宗,刑事拘留159人。

  一是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2016年6月1日,下发了《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阳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完善环境监管网络,强化基层监管,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监管“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区率先在全省成立环保警察,在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治安管理大队第五中队加挂环境犯罪侦查中队牌子,核定政法专项编制8名,明确其承担参与环保部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并负责侦办潮阳区环保领域的犯罪案件等职责,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同时在贵屿镇成立贵屿环保分局,负责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并组建由20人组成的环保执法队,加强对贵屿电子废物污染行为的巡查打击,全面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机制,压实环境监管责任,贵屿镇政府还与区公安、环保等部门联动,在贵屿镇主要路口设卡,加强对进入贵屿的废旧电器货物的监管。

  二是重点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印染、造纸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现场核查防治污染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依法和规范设置排污口,是否存在设置非法排污口,或通过暗管(渗坑、渗井)、超越管、溢流口、地面径流等方式偷排直排漏排污染物行为。督促指导有关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是加强与公安等部门联动,联合有关镇(街道),充分发挥二、三级环境监管网格的作用,强化对水溶、小土染、小印花等涉水重污染行业的清理排查,做到发现一家,坚决查处一家,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四是进一步巩固提升贵屿地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成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主要领导关于贵屿整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巩固贵屿污染综合整治成果,提升整治成效。坚决守住环保底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以“环保+公安”为执法主体,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打击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从严从快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用酸的野蛮拆解行为,防止已全面取缔的酸洗、焚烧等严重破坏环境野蛮拆解行为死灰复燃。

  五是开展印染企业停产过渡入园环境专项执法。按照上级关于练江流域印染企业停产过渡入园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园外印染企业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同时全力做好指导、服务、支持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属地镇街,全力以赴加强对园外印染企业的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全区51家园外印染企业已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于2019年1月1日前全面停止印染生产加工服务,未发现擅自复产情况。至2020年6月,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基本建成,具备印染企业入园投产条件。截至目前,16家自建厂房企业已全部入园建设,其中佳美染厂已正常生产;恒丰泰、新兴雅、裕联发、广新雅进入试产阶段;18家印染企业已入驻1-6栋通用厂房试产,部分印染企业正在抓紧做好厂房厂内设计装修工作。潮阳区将结合印染企业进驻园区生产情况,加强对入园企业的帮扶指导和执法监管,督促企业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全面发挥印染园区社会效益。

  六是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环境专项执法。为预防和减少畜禽养殖污染,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全面开展了规模化畜禽养殖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措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等方面情况全面检查。

  通过强化练江流域联合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有效促进练江流域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和群众好评。根据国家采测分离采样监测结果显示:2020年1-12月海门湾桥闸国考断面COD、氨氮、总磷分别是27.8mg/L、1.39mg/L、0.152mg/L平均水质为Ⅳ类;2021年1~5月,海门湾桥国考断面水质月浓度均值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从2020年5月起,练江9条重要支流主要污染物月浓度均值达标,练江整治已由污染典型向治污典范转变。

 

整改任务2

汕头市潮阳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环境监管网格化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任务

  环境监管网格化仅对各镇政府(街道)及区有关部门的环境管理职责有明确规定,未细化到行政村(居委)一级,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模糊,环境监管“一岗双责”难以落实到位。

  二、整改目标:明确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落实环境监管“一岗双责”。

  三、整改措施:完善环境监管网络,强化基层监管。贵屿镇成立贵屿环保分局,潮阳区各镇(街道)进一步建设配套环保工作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环保责任人,以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网格长,在各村(居)确定联络员,明确三级网格的责任主体为村(社区),规定三级网格的环境管理职责,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监管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2016年6月1日,下发了《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阳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完善环境监管网络,强化基层监管,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监管“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区率先在全省成立环保警察,在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治安管理大队第五中队加挂环境犯罪侦查中队牌子,核定政法专项编制8名,明确其承担参与环保部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并负责侦办潮阳区环保领域的犯罪案件等职责,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同时在贵屿镇成立贵屿环保分局,负责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并组建由20人组成环保执法队,加强对贵屿电子废物污染行为的巡查打击,全面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机制,压实环境监管责任,贵屿镇政府还与区公安、环保等部门的联动,在贵屿镇主要路口设卡,加强对进入贵屿的废旧电器货物的监管。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布置练江流域违法排污行为打击工作,按照“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快速行动、全面铺开”的要求,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采取暗访、夜间检查、节日期间执法、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组织生态环境、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联合各镇(街道)严肃查处造纸、印染、电镀、塑料再生等重污染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全力推进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18年以来,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586宗。其中:行政处罚案件308宗;治安拘留案件193宗,治安拘留426人;刑事案件85宗,刑事拘留159人。

  一是加强与公安等部门联动,联合有关镇(街道),充分发挥二、三级环境监管网格的作用,强化对水溶、小土染、小印花等涉水重污染行业的清理排查,做到发现一家,坚决查处一家,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是进一步巩固提升贵屿地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成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主要领导关于贵屿整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巩固贵屿污染综合整治成果,提升整治成效。坚决守住环保底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以“环保+公安”为执法主体,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打击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从严从快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用酸的野蛮拆解行为,防止已全面取缔的酸洗、焚烧等严重破坏环境野蛮拆解行为死灰复燃。

  三是开展印染企业停产过渡入园环境专项执法。按照上级关于练江流域印染企业停产过渡入园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园外印染企业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同时全力做好指导、服务、支持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属地镇街,全力以赴加强对园外印染企业的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全区51家园外印染企业已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于2019年1月1日前全面停止印染生产加工服务,未发现擅自复产情况。至2020年6月,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基本建成,具备印染企业入园投产条件。截至目前,16家自建厂房企业已全部入园建设,其中佳美染厂已正常生产;恒丰泰、新兴雅、裕联发、广新雅进入试产阶段;18家印染企业已入驻1-6栋通用厂房试产,部分印染企业正在抓紧做好厂房厂内设计装修工作。潮阳区将结合印染企业进驻园区生产情况,加强对入园企业的帮扶指导和执法监管,督促企业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全面发挥印染园区社会效益。

 

整改任务3

汕头市潮阳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基层环保监管执法人员不足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任务

  基层环保监管执法人员不足,目前区县环保部门执法编制一般是2-8名,镇级未设置环保执法编制。

  二、整改目标:解决基层环保部门执法力量不足问题。在镇级设置行政执法机构,承担有关生态保护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三、整改措施:设置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治安管理大队第五中队并加挂“环境犯罪侦查中队”牌子,明确其承担参与环保部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并负责侦办潮阳区环保领域的犯罪案件等职责。争取增加基层监管人员编制,充实基层环保监管执法力量,满足基层工作需要。在镇(街道)“城乡管理办公室”加挂环境保护巡查监管办公室牌子,增配工作人员,主要承担辖区环保巡查监管工作,及时发现、报告环保违规违法行为。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潮阳区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潮阳机编〔2010〕45号),原区环境保护局内设环境监察分局,为我区环保执法机构,核定行政执法专项编制8名。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依法对辖区内排污单位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负责建筑施工的环境管理和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负责污染事故和纠纷以及区管污染源环境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管理制度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项目完成治理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系统的要求,组织突发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负责污染源排污申报核定以及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完成上级保护部门委托及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汕头市潮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治安管理大队第五中队的批复》(潮阳机编〔2014〕15号),设立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治安管理大队第五中队,同时加挂“环境犯罪侦查中队”牌子,核定政法专项编制8名。负责侦办全区环保领域的犯罪案件;参与环境保护部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分析、研究环境犯罪信息和规律,制定预防、打击对策;查处违反国家规定运输、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等长效机制。

  (二)2019年,根据《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汕市发〔2018〕18号)文件精神,市生态环境局在区(县)设分局、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市生态环境局潮阳分局已由市重新制定“三定”规定,核定职责、编制和领导职数。目前,市生态环境局潮阳分局行政编制13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长(主任)5名,副股长(副主任)7名。核定机关聘用人员数3名。

  (三)2020年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前,乡镇没有行政执法权,镇一级未设置环保执法机构,镇只配合有关部门执法。2020年乡镇街道体制改革,根据《中共汕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头市潮阳区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机编发〔2020〕58号)和各镇街道“三定”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汕头市关于简政放权加快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各镇街道都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上级下放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推动街道综合执法机构与区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街道的行政执法工作。

 

整改任务4

汕头市潮阳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任务

  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紧张,汕头市级财政未能安排资金予以补助,镇级财政资金不足,目前主要通过引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但镇村污水处理厂项目规模较小,投资吸引力弱,难以筹集社会资金。

  二、整改目标:加大镇村污水处理设施投入。

  三、整改措施: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包括金灶、西胪、河溪、海门)及和平、铜盂、关埠污水厂网工程(一期)采用PPP方式实施建设。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实施项目:项目总投资91826.5万元,经营期29年,未来支出责任为263867万元,每年约需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管网运维费和农村站点运行费7698万元。项目单位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始建设,建设内容包括金灶镇、西胪镇、河溪镇和海门镇镇区及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总服务人口约55万人,镇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总规模4.75万吨/日,配套管网总长72.271公里(不含支管),村居部分包含52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总规模1.453万吨/日,项目于2020年12月底建成投入使用。

  潮阳区和平、铜盂、关埠3座污水处理厂管网PPP项目:项目总投资75145万元,经营期29年,未来支出责任为167863.02万元。项目单位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2016年1月开始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和平、铜盂、关埠3座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建设总规模5.5万吨/日,配套管网总长度27.8公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桑德公司内部资金等问题,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完成,经原潮阳区环保局与北京桑德环境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同意按建设期终止,共同委托第三方进行资产评估后由区环保局接管。2019年1月通过政府采购由汕头市潮阳区广业环保有限公司作为污水处理厂运行技术服务单位,对和平、铜盂二个污水处理厂运行进行技术服务至今。


整改任务5

汕头市潮阳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练江流域重点治污工程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任务

  练江流域大部分重点治污工程尚未建成,干流和绝大部分重要支流河长制考核断面水质劣于V类,水质尚未出现根本性改善。各考核断面的年度水质控制目标达标情况不理想。《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4-2020年)》要求的部分整治项目完成时限一推再推。

  二、整改目标:加快环保重点工程建设,练江干流和支流水质逐步改善,达到考核要求。

  三、整改措施:1.潮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2018年年底前,建成并力争启动二期项目建设;建设期间,全区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运往已建成的棉北十二斗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2.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因故无法按原方案在原址实施建设,汕头市政府同意潮阳区易址建设请示。开展项目选址专家评审,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开展项目征地范围土地清表等工作,召开环评工作会议,初步确定排污口设置方案。继续推进项目相关工作,确保2020年6月底前建成。3.污水处理厂和管网:2019年3月底前建成潮阳区和平一期、城区一期、谷饶一期、贵屿一期、铜盂一期等5座污水处理厂配套主干管网并通水运行。2019年年底前建成潮阳区和平二期、城区二期、谷饶二期、贵屿二期、铜盂二期等5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4.潮阳区污泥处理中心:2018年年底前,力争启动潮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具备掺烧污泥)建设。建成之前,污水处理厂污泥临时委托中心城区污泥处置中心处置。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潮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潮阳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为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竹棚医院旧址,占地面积123亩。由汕头市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总规模为2250吨/天,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日处理垃圾1500吨,配置两台750吨/天机械炉排炉,一台3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于2017年1月动工建设,2018年11月18日点火调试,2018年12月27日建成投产;二期工程日处理垃圾750吨,配置一台750吨/天机械炉排炉,一台2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于2018年9月启动建设,12月完成立项核准,2019年1月完成环评批复及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并进入施工建设,2019年10月完成锅炉、烟气处理等主要设备安装,锅炉水压试验合格,2019年12月25日建成投产。目前运行状况正常。2019年全年处理垃圾量为:35.3万吨,2020年全年处理垃圾量为:47.3万吨。棉北十二斗填埋场二库区作为潮阳区生活垃圾的应急填埋。

  2、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项目:至2020年6月,园区供水工程、电力工程、供热工程、污水处理等生产设施建设及园区道路、员工宿舍、管理中心、通用厂房、燃气工程、通讯工程等配套设施建设基本建成,具备印染企业入园投产条件;至目前,16家自建厂房企业全部入园建设,佳美厂已正常生产,恒丰泰、新兴雅、裕联发、广新雅进入试产,18家通用厂房印染企业已进入试产。另外,环评、水土保持、初步设计、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已办理完成。

  3、污水处理厂和管网:

  (1)和平污水处理厂

  和平一期(即和平第一污水厂),规模2.5万吨/日,配建管网10.82公里,于2016年开始建设,2018年底建成,由广业环保集团公司开展技术服务;2018年8月再配套建设管网49.861公里。和平第二污水厂规模2万吨/日、配建管网37.714公里,2018年8月开始建设,2019年6月建成;第三污水厂规模1.5万吨/日,配建管网60.719公里,于2018年8月开始建设,2019年6月建成。第二、三污水厂于2019年6月进行调试,2019年底全部通水,并于2020年6月23日转入商业运营。目前各座污水厂及配套管网运行状况正常。

  (2)潮阳城区污水处理厂

  潮阳区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含扩建)配建管网26.51公里,管网于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并已通水。一期7.5万吨/日升级改造、扩建二期7.5万吨/日,2018年8月正式动工建设,厂区于2019年6月建成并进行调试,管网经查漏补缺再建设62.9公里,于2020年5月全部通水。二期项目于2020年6月23日转入商业运营,目前运行状况正常。

  (3)谷饶污水处理厂

  谷饶污水处理厂一期,配建管网1.14公里,于2015年3月建成并投运。一期3.2万吨/日升级改造、扩建二期3.8万吨/日,2018年8月正式动工建设,厂区于2019年5月建成并进行调试,管网经查漏补缺再建设49公里,于2019年5月全部通水。二期项目于2020年4月17日转入商业运营,目前运行状况正常。

  (4)贵屿污水处理厂

  贵屿污水处理厂一期,配建管网10.82公里,于2016年2月建成并投运。一期1.5万吨/日升级改造、扩建二期3万吨/日,2018年8月正式动工建设,厂区于2019年6月建成并进行调试,管网经查漏补缺再建设103.138公里,于2019年底全部通水。二期项目于2020年8月5日转入商业运营,目前运行状况正常。

  (5)铜盂污水处理厂

  铜盂污水处理厂一期,原设计配套管网9.8公里,实际配建管网3公里(6.8公里纳入二期建设项目),于2018年底建成,由广业环保集团开展技术服务。二期项目3万吨/日,2018年8月正式动工建设,厂区于2019年6月建成并进行调试,管网经查漏补缺再建设108.6公里,于2019年底全部通水。二期项目于2020年9月18日转入商业运营,目前运行状况正常。

  4、潮阳区污泥处理中心:按照《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要求,潮阳区污泥处置中心工程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合并建设。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焚烧厂西南侧,用地面积9.79亩,规划设计掺烧污泥处理规模为200吨/天。分二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工程预留1条污泥干化生产线,处理规模100吨/天;二期工程预留1条污泥干化生产线,处理规模100吨/天。潮阳区污泥处理处置中心一期工程于2018年12月启动前期工作,2019年10月完成场地平整、基础开挖,2019年11月完成污泥储坑浇筑,2019年12月初完成主厂房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工作,于2019年12月底完成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主厂房及配套设施已在一期工程建设时一次性建成,设备于2020年11月2日到厂进行安装,12月28日安装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整改任务6

汕头市潮阳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任务

  全市1086个行政村(社区)中,除集中规划污水处理厂的中心城区、中心镇和练江流域各镇外,需单独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涉及16个镇共182个行政村(社区),目前仅有41个行政村(社区)建成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二、整改目标:完成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西胪镇、海门镇共52个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三、整改措施:对金灶镇、西胪镇、河溪镇、海门镇等镇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未覆盖的52个农村社区,采用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实施生活污水治理。其中金灶镇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2个,西胪镇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7个,海门镇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个。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全区需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52座,至目前已全部建成,正在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