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754193/2022-00013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阳分局
2022-01-21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阳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01-21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阳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1  浏览次数:-


       我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有关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全力提升生态环境依法治理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要求,扎实有效开展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做好“八五”普法工作,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现将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我分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为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提供了坚强保障。一是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党支部书记、局长为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局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力推动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明确工作重点,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二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公示工作制度,增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立健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强化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三是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全面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今年10月,潮阳区空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为2.33,在全市各区县排名第二,练江海门湾桥闸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练江9条主要支流主要水质指标均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练江污染整治取得良好成效,获评“广东省十大美丽河湖”,并得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肯定。辖内土壤环境质量整体保持稳定。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依法履职,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力度,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按照《建设项目评价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严格落实《汕头市建设项目(含海洋工程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21年本)》的要求,推进项目环评工作,2021年已审批环评报告表72个。同时全力推进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采取线上答疑、上门服务等方式为企业开展体检式指导帮扶,今年共核发排污许可证120家。二是进一步通过压缩审批时限、减少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开辟绿色通道、落实登记表备案改革要求、强化窗口服务、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首席代表等有关制度,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行政服务大厅双屏满意度评价排名前列。三是着力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污染源随机抽查制度,并按要求公开抽查情况,逐步提高监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今年来,我局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248个,已完成任务168个。四是建立健全生态环保信息强制性公开制度,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生态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对排放不达标设施的设备提供商、运营维护单位等信息予以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全面加强企业单位环境信息、信用评价、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积极配合做好全省网站集约化迁移工作,目前已完成局网站栏目数据梳理迁移。

      (二)聚焦队伍建设,逐步提高执法效能

        一是强基固本,提升队伍素质。坚决执行定期学法制度,狠抓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和干部职工法治教育,确保每年召开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组织专项培训不少于两场。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视频会议、网络学院、培训讲座、跟班学习等渠道,及时跟进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提高队伍学法、懂法、用法水平。以环境执法大练兵和学法考试为两大抓手,将执法理论融入实践,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素质强、水平高的执法队伍。在历次普法考试中,干部职工参考率均达到100%,及格率达到100%。

        二是健全制度,强化队伍力量。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行政调离执法岗位、机构的,及时回收《行政执法证》并移交给市法制局。目前法制机构配备了4名工作人员,其中3名人员持有《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确保法制力量充足。同时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熟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保障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三是紧扣中心,增强执法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练江流域综合整治、畜禽养殖专项执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入河(海)排污口整治、工业园区指导帮扶、固废危废检查、生物质锅炉和燃煤锅炉联合检查等一系列行动,充分运用执法APP、自动监控、无人机、VOCs走航监测等高效监侦手段,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和日常巡查的方式从严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严格执行《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裁量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108人次,检查企业1098家次,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56宗,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4起,行政拘留7人,行政复议案件2宗,行政诉讼案件1宗,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金额共计约623.435913万元。

       四是加强联动,提升执法合力。不断健全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安排落实专人负责,加强与区公安分局和市、区检察院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召开“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并结合《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工作要求,简化环境犯罪案件移送流程,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将刑事案件移送给公安部门。2021年,我局共向公安部门移送了涉嫌环境犯罪15宗,刑事拘留23人。

       五是以查促改,助推执法规范。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参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案卷评查会,与兄弟单位共同探讨执法中的疑难问题,做到评中学,评中改,评中提。积极配额和司法部门案卷抽查工作,以案卷评查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实践锻炼,及时纠正调查取证、事实认定、文书制作上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办案水平。同时,强化生态环境信用监管,结合工作实际,严格专人负责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及时修正了目前工作中的不足,确保做到信息及时、完整公开。

      (三)坚持法治引领,构建生态环保大格局

        一是积极做好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形成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股室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办理机制,明确承办任务,规定办结时间,确保建议和提案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二是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结合工作职责与区司法局联合行政调解委员会,切实加强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对接联动,有效利用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举报热线等方式收集环境污染线索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来共接受环境信访投诉900宗,已调处893宗,理结率99.22%,接收中央第二轮第四批生态环境督察信访案件74宗,办结74宗,推动一批重大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时化解涉及环境污染损害纠纷。三是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创新采用“媒体+”和“互联网+”宣传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各类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法律专题培训讲座等形式,推动环境法律法规宣教工作融入社会教育、执法检查、企业帮扶全过程。今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4场,分发宣传资料3万多份,组织专题讲座2场,营造了浓厚的法纪教育氛围。2020年,我分局在汕头市潮阳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综合评议荣获第二名,评议等次为“优秀”档次。四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精神,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建立案件线索台账,实施清单管理,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常态化、机制化,目前我区有一宗案件已进入生态损害赔偿评估阶段。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中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目前一些私人作坊、工业场所动态监管难度大,违法排污行为隐蔽性、随机性大,清理整治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接下来,我分局将在市、区两级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区基本方略,继续落实好“三项制度”,持续提升执法队伍整体水平,不断加大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执行到位,为建设法治潮阳作出积极贡献。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阳分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