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754193/2025-00026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阳分局
2025-02-19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阳分局关于拟对潮阳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人工湿地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5-02-19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阳分局关于拟对潮阳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人工湿地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19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议,我局拟对《潮阳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人工湿地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柳园路5号

       邮编:515100

       联系电话:0754-8383587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潮阳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人工湿地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办事处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潮阳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南侧

环评机构

广东康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潮阳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人工湿地建设工程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潮阳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南侧。本项目用地面积约6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人工湿地净化系统、一体化泵站、尾水输水管道及相关配套设施。其中人工湿地净化系统工艺单元主要为“生态水质净化塘+生态恢复湿地”两大区块,功能以水质净化为主,其中“生态水质净化塘”分为“生态塘+氧化塘+潜流湿地”,“生态恢复湿地”分为“多级表流湿地+沉水植物塘”。湿地整体分为四个区,其中一、二区分别有1个生态塘、1个氧化塘与2个潜流湿地,三、四区分别有4个表流湿地与2个沉水植物塘。项目总投资7256.07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及暴雨地表径流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及车辆冲洗等,不外排;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污水均依托潮阳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办公楼厕所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潮阳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对施工扬尘采取设置封闭围挡、定期洒水抑尘、材料遮盖防风、运输车辆冲洗及严格落实有关规范要求等措施,对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采取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维修保养、合理布设施工机械位置等措施;运营期设置专门运营人员,对人工湿地开展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清理腐烂生物,减少恶臭气体排放;经落实以上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施工围挡、加强施工管理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场地布局等措施;运营期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管理及厂界绿化等措施,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弃土用于项目场地回填,不能回收利用的混凝土碎块等建筑垃圾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开展处理方案备案、申请处置(排放)核准等措施,按规定要求处置,疏浚工程产生的淤泥应确保处置利用合法合规;废机油、废机油桶及废抹布根据相关标准要求,妥善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植物残体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湿地漂浮垃圾及栅渣经专员巡检打捞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沉沙及淤泥定期清理,清淤前建议进行鉴定,根据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发布至今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