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项目(潮阳段)GX13盾构井用地规划条件征询意见公示
汕潮阳市政规划〔2024〕4号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汕头市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82号)、《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用地规划条件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潮阳区关埠镇人民政府
申请事项:用地规划条件公示
项目名称: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项目(潮阳段)GX13盾构井
用地位置:汕头市潮阳区关埠镇巷口村
用地性质:供水用地(1301)
规划面积: 4828平方米(7.242亩)
规划技术指标: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建(构)物限高≤24米;绿地率≥10%。
注:未涉及的问题,参照《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按《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有关上述规划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查询。凡与上述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据《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汕头市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82号)、《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分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3839912
附图: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项目(潮阳段)GX13盾构井用地地块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