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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54192/2024-00424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7-02
名称: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项目(潮阳段)GX13盾构井用地规划条件征询意见公示
文号: ​汕潮阳市政规划〔2024〕4号 发布日期: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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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项目(潮阳段)GX13盾构井用地规划条件征询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02  浏览次数:-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项目(潮阳段)GX13盾构井用地规划条件征询意见公示

汕潮阳市政规划〔2024〕4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汕头市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82号)、《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用地规划条件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潮阳区关埠镇人民政府

  申请事项:用地规划条件公示

  项目名称: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项目(潮阳段)GX13盾构井

  用地位置:汕头市潮阳区关埠镇巷口村

  用地性质:供水用地(1301)

  规划面积: 4828平方米(7.242亩)

  规划技术指标: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建(构)物限高≤24米;绿地率≥10%

  注:未涉及的问题,参照《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按《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有关上述规划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查询凡与上述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据《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汕头市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82号)、《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分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3839912

  附图: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项目(潮阳段)GX13盾构井用地地块示意图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项目(潮阳段)GX13盾构井用地地块示意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