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意见》《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相关要求,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做好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我局认真总结单位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具体情况,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落实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
我局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学习传达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要求局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学习把握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当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精心谋划,认真组织,迅速兴起学习贯彻热潮,并贯穿到工作全过程,体现在全方面。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主持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推进局系统廉政建设。积极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带头落实“学法日”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开展“宪法宣传周”、制定实施普法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认真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案件评查整改落实,扎实做好自查、立行立改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1.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积极推动资源、权限、服务下沉镇街,在254项自然资源领域涉土、涉林、涉矿等行政管理权限下放镇街的基础上,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指导和监管,主动与各镇街道衔接,做到街道吹哨部门报到,配合做好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基层、综合执法,进一步强化镇(街道)执行主体地位,提升镇(街道)发展服务功能。
2.保障重点项目、产业发展,提升服务管理。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研究制订《关于贯彻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要素保障专班(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小组)工作方案》,主动担当、主动谋划、主动作为,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迈向更高水平;以“工改工”助力产业振兴,多方位、多举措大力推进“工改工”工作,目前已完成“工改工”项目2宗,面积1091.736亩,已完成2024年度任务目标。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有关纺织服装“四大工程”会议精神,促进汕头国际纺织城在9月份顺利交付使用,我分局成立项目保障专班,并加强与区住建局工作协调,从今年5月份开始每周安排工作人员赴现场指导督促施工进度,及时完成对全球纺织采购中心二期、三期、8号地块工业园区一期现场规划勘验、联合验收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明书,切实保障汕头国际纺织城、纺织大厦在9月28日完成集中交付使用,实现全市首次竣工即交证的案例,为全区营商环境树立新的标榜。另外,汕头海上风电潮阳登陆点集中送出项目(陆上部分)征地面积29.4575公顷,已于2023年10月发布征地预公告以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目前正在用地组卷报批。潮阳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汕南大道潮阳段)二期工程征地面积64.1473公顷,已于2024年2月21日发布征地预公告,目前正在开展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征地面积21.7274公顷,已于2024年11月14日完成出让手续。为推进我区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工作,我分局联合区农业农村局、西胪镇、河溪镇相关工作人员到西胪镇、河溪镇海岸线沿岸对附近海域使用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同时积极协助中铁二十四局做好海门镇疏港支线海岸线沿岸绿化工作,为该项目工作提供建议和意见。争取财政资金,专项投入2024年度精准提升及抚育提升建设,提升潮阳区东岩森林公园生态景观林示范点建设;完成海门镇森林城镇建设和谷饶镇深洋村绿美红色乡村建设;完成13个绿美潮阳区级示范点、13个绿美示范村及13个绿美校园示范学校建设;完成海门镇竞海村和金浦街道三堡社区两个省级森林乡村建设。目前已完成文光街道西岩一级古树(秋枫)一株养护复壮工作,对我区3株二级古树实施养护复壮,同时积极争取区财政资金支持,拟对金灶镇百年以上三捻橄榄树等特色资源进行专项补充调查和挂牌,列入古树名木保护;在金灶镇开展“保护古树名木,全民共建共享”主题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服务100多人次,提高民众对古树名木保护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加快推进潮阳区主要道路第一面山迹地复绿提升,目前在汕湛高速潮阳段金浦街道、和平镇和铜盂镇种植果苗30000株,棉北街道、河溪镇修复提升种植木麻黄、大叶相思共5000株,共完成绿色通道品质提升面积1600亩。全面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落实好汕头潮阳龙头湾中华白海豚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本底调查、总体建设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以森林风景资源为依托,加快打造涵元塔山地公园,规划面积36.8亩,计划建设森林休闲步道1.03公里、面积8.6385亩,构建具有特色的山地公园。目前,已落实金灶镇人民政府聘请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第三方开始编制涵元塔山地公园建设规划。
3.夯实便民服务能力。我分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压实属地工作责任,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日常登记发证工作,加大力度化解宅基地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完成符合条件的宅基地登记发证任务。目前全区“房地一体”宅基地登记发证宅基地调查总量38万余宗,累计发证量7.6万余宗。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并印发《潮阳区承接汕头市人民政府委托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涉及农转用和未利用地转用审批职权实施细则》(潮阳自然资〔2024〕5号),切实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合理用地需求,促进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有序提质。同时,参照上级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农村住宅建设实际,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印发《汕头市潮阳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潮阳农农〔2023〕71号),并对《潮阳区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实施细则(试行)》(第三版)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切实保障农民公寓相关政策在我区切实可行,使政策能真正在我区落地。依据上级解决不动产历史遗留的政策,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分类处理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对已收集的43宗问题楼盘采取分类处理与重点案件,按照“一案一策” 加快制订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方案和处理意见,并报区政府审核,切实推进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近期共摸排6个“国有土地上已经出售的城镇住宅”类型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逐宗拟订《海门镇和睦西住宅楼问题楼盘化解方案》等6个问题楼盘化解方案并于2024年10月28日经潮阳区政府审议通过。目前已针对宏盛豪苑等10个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分别向相关开发单位发函,要求该单位抓紧完善涉及问题楼盘相关手续后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已完成群众反映强烈的裕通花园东区三期住宅部分的不动产首次登记;已完成竣工测绘审核19宗,房地产权籍调查27宗;全区共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房屋不动产登记难问题1760宗;另外,全面解决牛田洋农副业基地河溪片区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了困扰潮阳区几十年的历史问题,为推进牛田洋快速通道的建设落地提供保障。今年来,全区共颁发不动产权证书34929份,办理自助机查询2226份,办理窗口查询5153份,办理二手房拆迁补偿交易补交地价561宗,“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二手房带抵押过户已办理71宗,“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交房即交证服务已办理159宗。
(三)加强学法教育,规范执法程序,依法应对行政诉讼和复议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法活动,参考率为100%。有效提升了系统公职人员的法律素养,增强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开展的业务培训活动,局领导班子带头讲授分管业务领域各项业务工作,涉及自然资源管理包括用地报批、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违法处理等多个主题,通过深入浅出和自身体会的讲解,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强化自然资源执法能力,严格按自然资源案件查处规程处理,重大复杂案件全部通过案审会集体决策通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相应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国家林草局下发潮阳区2024年度第1至2期森林督查图斑总计40个,我分局协调配合具有甲级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内业校对和外业核查工作,认定我区2024年森林督查涉嫌违法图斑12个,所有涉嫌违法图斑均已移交各相关镇(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完成整改复绿共10个。市林长办下发无人机巡查第4期判读森林图斑41个,实际图斑为38个,目前相关镇(街道)已全部落实整改复绿,材料已上报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加强我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毁林造坟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我区从3月开始至8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毁林造坟专项行动。目前全区排查摸底毁林造坟170宗,已全部平毁复绿,已查处54宗;通过网络、信访、巡查发现毁林造坟24宗,已整改22宗,查处11宗。今年来,我分局持续推进涉土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各镇(街道)持续深入开展涉土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今年6月份,制定印发了《潮阳区涉土问题整治攻坚方案》,在全区部署开展攻坚行动,采取了典型违法用地挂牌清拆、领导包干清拆、媒体定期曝光等一系列攻坚措施,推进涉土问题整治行动,至目前共完成违法用地整治598.328亩,典型违法用地挂牌清拆、领导包干清拆任务全部完成,其中攻坚行动以来,共完成违法用地整治340.598亩。目前全区共治理违法建设84宗487398.52平方米,完成400万平方米治理任务,完成比例12.18%;完成纪委交办的案件42宗,上级交办、信访、12345等举报件363宗。协调、指导和监督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执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所有行政诉讼案件均由单位负责人出庭,配合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今年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宗、行政诉讼6宗。
(四)加大法律协助力度,推动法治工作开展,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聘请两位常年法律顾问的基础上,实行律师常驻制度,由律师事务所每周委派一位律师到局常驻一天,对局各项业务办理提供法律协助,进行实质性指导,特别是对涉及执法和影响当事人利益的案件和办事事项协助审查。同时,加强部门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大力开展全面推行林长制宣传工作,通过在我局门口张贴海报、侧栏布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分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和森林相关政策法规,增强森林资源保护的法治意识,在各服务大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相关法治内容,利用土地日、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派发宣传册,组织业务骨干和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村居宣传不动产登记相关法规政策,引导办事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办事群众的法治观念。认真做好人大、政协提出的议案的回复工作,共受理人大、政协议案共14宗。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意见
对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法治政府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上级部门对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存在的不足主要有:一是行政审批效率还需继续提高。服务型政府需要我们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企业的水平,并且要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保障企业健康平稳发展。二是规范供地越来越严格,用地保障难度逐步加大。一方面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硬性要求,一方面的保障地方经济发展大局的用地供应,在规范用地的基础上保障发展的难度越来越大,用地布局调整政策限制多、弹性低、难度大;土地规划与城乡规划还未能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制定未能一步到位,灵活使用空间将进一步压缩。在土地的征收利用上,存在征地率、供地率偏低的现象,存量土地、闲置土地需加大处置和盘活力度,制度上的设计和现实操作上难度将对我们的工作构成一定的挑战。三是自然资源执法压力越来越大。机构整合和职权下放后,执法水平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需要,农村历史遗留违法违规问题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妥善解决难度大。要进一步提高办理和解决行政纠纷案件的能力,提高行政案件办理的胜诉率和复议维持率。要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以上示下,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四是普法宣传力度仍需加大。把自然生态同人类文明联系起来,按照自然规律活动,对自然资源取之有度、用之有节,这些理念对于建设生态文明、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启示和借鉴意义。
下一步,我局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省、市、区工作部署为核心,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普法教育,使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使自然资源保护成为普通群众的自觉行动。
(一)强化学习教育,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加强学习党的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尤其要着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党的二十大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法治教育,切实增强学习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法治意识,巩固学法成果。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细化上级部门对自然资源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明确信息产生主体、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内容,确按时按要求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将上级督查与自身自查紧密结合在一起,定期对当年公开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结合上级部门督查和第三方评估,及时发现未完成的任务以及完成不到位的地方,及时补齐短板,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效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的权利。
(三)创新宣传形式,落实下一年法治宣传工作。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使用自然资源的自觉性,使法治宣传走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增强自然资源系统机关公务员的法治意识,继续强化法治宣传工作,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的法治和业务培训,全力营造自然资源系统厉行法治的良好环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四)坚决捍卫自然资源安全防线。结合全区涉土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和市级督办清拆对象整治行动,持续强化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占耕、占林、占永农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对违法人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继续深化“两违”专项整治和卫片执法力度,保持查处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持续强化巡查监管力度,强化违法案例宣传,促使全区干部群众了解违法建设的危害性和治违拆违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提高对违法者的震慑力度,持续营造浓厚的工作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