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汕潮阳房地一体不动产〔2025〕356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4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股。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路中段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联系方式:0754-83838014。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宗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洪升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平东居委中山东路南一横二巷2号 | 440513011005JC44014F00010001 | 68.75 | 155.24 | 农村宅基地 | 原房地一体预编不动产单元号:440513011005JC04014F00010001 |
2 | 郑璇鹏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平东居委翠竹园路北四横八巷4号 | 440513011005JC44141F00010001 | 107.7 | 605.97 | 农村宅基地 | 原房地一体预编不动产单元号:440513011005JC04141F00010001 |
3 | 郑柏希、郑柏贤、郑柏才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平东居委草巷三横11号 | 440513011052JC45277F00010001 | 141.73 | 1153.2 | 农村宅基地 | 原房地一体预编不动产单元号:440513011052JC05277F00010001 |
4 | 郑柏希、郑柏贤、郑柏才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平东居委草巷三横16号 | 440513011052JC45287F00010001 | 113.18 | 82.97 | 农村宅基地 | 原房地一体预编不动产单元号:440513011052JC05287F00010001 |
公告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