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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130070222454/2020-00154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8-12
名称: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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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8-12  浏览次数:-

汕府办传〔2020〕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列部署,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府透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汕府办〔2019〕22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2019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传〔2020〕5号)等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19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评估围绕我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以推进权力运行全过程公开、政务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为目的,对各区县各部门的主动公开水平、依申请公开水平、社会关切回应水平和政务公开保障水平等进行全面量化评估。从评估情况看,2019年我市各区县、各部门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调整细化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答复日趋规范;在线互动功能的及时性、有效性不断增强;社会热点回应更加主动、及时,政务公开整体水平有所提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机制保障方面,个别单位对上级要求和布置的工作存在认识偏差,行动迟缓或落实不到位;专题听取汇报、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以及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未形成制度化;政务公开机构和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二是主动公开方面,部门领导信息、机构信息、办事指南等发生变化时未及时更新,领导信息公开不全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及时;政策解读仍存在解读形式单一、解读材料未与部门文件关联阅读、主要负责人未带头进行政策解读等问题;部分单位就重大决策征集公众意见时,未公开征集意见的处理采纳情况。三是依申请公开方面,部分单位未在法定时间内及时有效处理信息公开申请。四是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发布的信息(包括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存在语义不通、严重错别字和表述错误问题,造成不良影响。

  二、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对象包括7个区县政府和39个市直单位。评估结果分类排名,并根据得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具体如下:

  (一)区县政府

  优秀:金平区、澄海区;

  良好:濠江区、南澳县、龙湖区、潮阳区;

  合格:潮南区。

  (二)市直单位

  优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良好:高新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保税区管委会、市水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地震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民政局、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统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商务局(口岸局)、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市供销合作总社;

  合格:市审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局)、汕头仲裁委员会。

  各区县、各部门的评估报告通过政府在线另行发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区县、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我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以此次评估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评估指出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全面推进我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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