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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130070222454/2025-00118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11-26
名称: 潮阳区关于清理整治海域违法养殖的通告
文号: 汕潮阳府通告〔2025〕2号 发布日期: 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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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关于清理整治海域违法养殖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11-26  浏览次数:-

  汕潮阳府通告〔202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汕头市潮阳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等文件要求,现决定从2025年11月起,开展潮阳区海域违法养殖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区域及对象:潮阳区榕江水域滩涂和海门湾禁养区内非法养殖设施。

  二、在清理整治范围内的非法养殖设施,限于2025年11月29日前自行拆除、清理违法养殖设施、恢复海域原状。

  三、逾期未拆除的,将于11月30日起依法强制拆除、清理,由此造成损失由养殖户自行承担。

  四、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严禁任何组织、个人在整治海域范围内进行新的非法养殖。

  五、对违反本通告,故意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6日

《潮阳区关于清理整治海域违法养殖的通告》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