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特此公告。
许可证号:乡字第4405132024XG0001417号
发证机关: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人民政府
发证日期:2024年6月6日
附图:乡村建设许可证1
| 索引号: | 11440513007023408U/2024-0004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 | 成文日期: | 2024-06-13 |
| 名称: | 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东明小学升改造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告 | ||
| 文号: | 潮阳谷饶城管办公告[2024]001号 | 发布日期: | 2024-06-14 |
| 主题词: | |||
主办单位: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 联系方式:0754-87617367
44051302000134
粤ICP备17012909号-2 网站标识码:4405130001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