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水审【2020】10号
潮阳区水务局关于对《潮阳区棉北十二斗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升级改造工程水土 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
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局2020年3月23日送来的《关于要求审批<潮阳区棉北十二斗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升级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的函》收悉;4月11日你局组织专家评审;近日,你局送来惠州市绿景水土保持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专家评审建议》修订的《潮阳区棉北十二斗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升级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及补正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本工程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棉北十二斗洋坊,东侧、南侧、西侧均为鱼塘,北侧为规划建设的汕揭高速公路,为改扩建项目,2016年8月开工,2018年12月完工,属于补报方案。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247251.1m²,工程总建设规模为建设库容155万m³垃圾填埋场一座,其中填埋一区工程规模库容为60万m³,服务年限4年,服务期为2017年~2020年;填埋二区库容为95万m³,其中飞灰填埋区库容43.8万m³、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区库容51.2万m³,服务年限20年,服务期为2019年~2038年。生活
垃圾设计处理规模为400吨/天。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填埋区工程、渗沥液调节池、渗沥液处理厂、进场区、综合楼、场内道路工程、环境监测工程、场外道路、外电、外水工程。工程挖填总量为113.77万m³;其中挖方总量为38.57万m³,包括开挖垃圾34.04万m³,泥浆4.53万m³;填方总量为75.20万m³,包括垃圾34.04万m³,泥浆4.53万m³,土方31.83万m³,碎石4.80万m³,土方和碎石采用外购,借方共36.63万m³,无外弃土方;工程分两个阶段进行建设,其中第一阶段于2016年8月开工,于2016年12月完工,工期5个月,服务期为2017年-2020年;第二阶段工期2016年8月-2018年12月,工期为29个月,服务期为2019年-2038年,工程总工期29个月,服务期为22年。设计水平年取本方案编制当年,即2020年。项目总投资1918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779.11万元,所需的资金由汕头市潮阳区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
二、基本同意项目区现状及水土流失敏感性分析。项目区为沿海丘陵、平原地貌,地势较为平缓,属亚热带海岸性气候,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720mm,年平均气温21.5℃。土壤主要为赤红壤,地带性植被类型为南亚热带季雨常绿阔叶林,属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的南方红壤丘陵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项目区不属于广东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应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同意方案对主体工程已有水土保持措施的分析与评价。下阶段应进一步落实主体工程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管养维护工作,控制水土流失。
四、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方法和防治分区划分。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4.72511h㎡。
五、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预测方法。项目建设期扰动土地面积为24.72511h㎡的预测基本准确。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以及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七、基本同意对水土流失防治各分区所采取的防治措施。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下阶段可根据项目进度,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开展监测工作。
九、基本同意本方案确定的弃土方案。
十、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概算为350.49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投资325.44万元,本方案新增投资25.05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中无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施工临时工程,监测措施费5.05万元,独立费用20.00万元(含经济技术咨询费10.00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咨询费10.00万元),无基本预备费,水土保持补偿费0万元。
十一、建设管理单位须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投资,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实施水土保持监测,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二、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委托有水土保持技术能力的第三方编写《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总结报告》,并组织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对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形成验收鉴定书,并将验收成果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后报我局备案。
汕头市潮阳区水务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