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13007022579L/2021-00065
汕头市潮阳区水务局
2020-08-04
潮阳区水务局关于对《汕头市潮阳区海门白泉坑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
潮阳水审〔2020〕43号
2021-12-16

潮阳区水务局关于对《汕头市潮阳区海门白泉坑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12-16  浏览次数:-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于2020617日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查<汕头市潮阳区海门白泉坑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及有关材料收悉。2020621日组织专家评审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编完成《汕头市潮阳区海门白泉坑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稿)》,经专家组复审通过,由你单于近日报送我局。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

海门白泉坑沟治理工程两段河道清淤疏浚和护岸治理以及部分河段的堤防工程建设201912月开工,20204月完工,属后补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总占地面积1.81hm²,其中永久征地(原有工程管理用地范围)1.43hm²,临时占地面积为0.38hm²,占地类型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林地、草地和未利用地。本工程开挖总量0.74,其中土方0.15,淤泥0.59;填方总量0.13;弃方0.61,全部运至潮阳区海门镇西南门社区湖南外废弃石场堆放。项目总投资469.9万元,总工期5个月。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1年。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1.81hm²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级标准。

)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5%、水土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0%。

(四)同意水土流失敏感性分析防治分区分区防治措施安排。工程分区按工程建设情况,分为A段、B段、施工营造区、施工道路区4个一级分区,要求各分区落实好相应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下阶段根据项目进度,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开展监测工作。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29.03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投资6.26万元,本方案新增投资22.77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中无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施工临时工程,监测措施费2.77万元,独立费用20.00万元(含经济技术咨询费10.00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咨询费10.00万元),无基本预备费5度以上植被覆盖区域,不满足缴纳水土保持费规定,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面积0hm²水土保持补偿费0万元

、有关工作和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项目法人是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要求,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参建单位。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职责,督促落实防治措施。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和知识培训,提高参建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二)制定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明确水土保持目标、任务与要求,落实责任跟踪与奖惩措施,形成工作制度,定期检查落实。

  (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水土保持工程的后续设计并办理审查手续。

(四)强化施工期预防保护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时序安排上应充分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控制好各阶段的施工用地范围,尽量减少土地扰动面积,缩短地表的裸露时间。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按设计方案对施工临建区弃土场等实施林草植被措施,临时堆放土方及开挖裸露区域应做好拦挡、覆盖、沉沙等措施,确保工程安全,不造成新的危害。

(五)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明确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单项工程的划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进度及时做好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单元工程的验收工作。

(六)水土保持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七)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各省及地方的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办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和报备手续。

  (八)落实定期报告制度。按照法规的规定,在项目开工建设后应及时向我局书面报告开工信息。建设期间的每年3月底前,向我局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

(九)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将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白泉坑沟治理工程(报批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