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百千万工程”部署,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与汕头市潮阳区共建产业园战略协议及相关文件精神,为支持潮阳区纺织服装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特制定本方案。
一、潮阳区支持纺织服装产业数字化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本方案所称的潮阳区支持纺织服装产业数字化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主要是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合作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支持建设潮阳区纺织服装产业数字化赋能中心(以下简称赋能中心),每年从龙华区对口帮扶协作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额度设立支持纺织服装产业数字化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遵循“依法依规、规范高效、公开公正、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
专项资金由潮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工信局”)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项目在汕头市潮阳区内实施,符合国家和省、市、区产业政策。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纳统和纳税在潮阳区内的从事纺织服装及相关产业生产经营的商事主体。优先支持深圳—汕头市区两级共建产业园及其关联企业、龙华-潮阳产业协同发展基地入驻企业及其关联企业,优先支持在本地经济贡献较大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未被纳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其他失信主体名单(可提供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近三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情况。
三、奖补方式及标准
(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均采用事后奖补的方式予以奖补。按照核定的项目投入费用(不含税)不超过一定的(2025年为80%,2026年为70%,2027年及以后为50%)比例予以奖补。核定的项目投入费用包括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和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传感器、工业控制系统、防火墙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工业控制、信息安全设备支出(均不含税),按照合同、不含税发票额、付款凭证三单最小核定项目投入费用。申请省级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企业同时也可申请本政策支持,叠加奖补项目资金比例不超过本政策比例上限。同一企业同一事项若符合我区现行多项奖补扶持政策条件,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上述时间以发票开具时间、付款凭证时间中最晚的为准。政策有效期内单个企业不能重复申报。
改造项目的合同签订时间、发票开具时间、付款凭证时间应在《潮阳区支持纺织服装产业数字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正式发布之后。
(二)专项资金支持标准
1、成长型:支持上年度产值在5000万(含)以下或者上年度固定投资在5000万(含)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围绕“研产供销服”等核心业务环节,采用低成本、快部署、易运维的通用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在生产经营的某一关键环节或某一关键部位率先实现数字化转型。企业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的(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最新版本《中 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和《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 南》等文件确定),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补贴。
2、标杆型:支持上年度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或者上年度固定投资在5000万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产业园区运营方或投资方等相关企事业单位,应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数字营销等先进技术,在企业核心环节进行深度应用,同时具备较好的行业示范效应。企业数字化水平达到三级及以上的,可申请不超过100万元补贴。
3、申报项目通过审核并不代表必然获得奖补。专项资金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补、补完为止”的原则统筹安排,以企业提交申请材料时间顺序为准。同批次申报且符合相同补贴标准的企业,优先安排上年度纳税金额高的企业的项目实施。
四、申报及审核
(一)申请所需材料:
1、企业改造前诊断报告、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入库申请单(附件一);
2、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二);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4、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改造后数字化水平等级证明;
5、相关发票、支付凭证、财务专账;
6、企业现场和数字化设备照片、数字化系统运行截图;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8、标杆型企业需提供符合资质的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项目总投资、项目单位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合规情况和项目指标完成情况等,并提供项目预算与实际执行情况的对比表。)
9、其他相关资料。
(二)申请流程
项目申报每半年组织申报一次。区工信局按照申报条件及要求发布申报通知。
1、材料准备。
赋能中心开展政策宣贯会、数字化转型需求对接会等相关活动,开展调研或数字化咨询诊断工作,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协助企业确定数字化转型方案,指导企业编制申请材料。
2、材料审核。
区工信局收到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申请所需材料1-3项),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核,审核不通过的项目由赋能中心协助企业进行整改后重新提交。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区工信局纳入项目库管理,并对入库项目予以公示。
3、服务开展。
审核通过的项目由申请企业自主组织实施,赋能中心可根据企业的申请提供支持。赋能中心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和政策辅导,解决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不想转、不会转”等问题,并让企业更容易获得本政策支持。
4、专家审核。
赋能中心在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区工信局提供当期完成数字化转型企业的申报材料(提交申请所需材料4-9项)。工信局在收到申报材料后1个月内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验收。
5、财务结算。
区工信局公示验收通过的企业名单,同时将每个项目所拨付的资金额度报区政府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即可向申报企业拨付对应补贴资金。
(三)区工信局在组织实施本项目过程中可委托相关专业力量开展测评、评审、审计、评估、监理等服务,所需经费据实由本专项资金保障。
(四)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及赋能中心运营商要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分年度做好绩效自评,落实绩效跟踪督查等工作。资金申报、评审、分配、审批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申报单位、第三方机构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或挤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规定收回项目奖补资金;根据《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视情将失信信息纳入申报单位社会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开;情节严重的,原则上3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方案自发布后生效,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止,到期后根据实施情况废止或修订后继续实施。
附件:1.数字化转型服务入库申请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