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百千万工程”考核镇村奖励资金的通知》(汕市财农〔2024〕54号)、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百千万工程”考核镇村奖励资金的通知》(汕市潮阳财农〔2024〕38号)文件精神,金灶镇形成了《金灶镇2023年度“百千万工程”考核镇村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和《金灶镇花园村2023年度“百千万工程”考核镇村奖励资金分配方案》,以上方案业经潮阳区“百千万工程”城镇建设专班、潮阳区“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专班初审同意,经区“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召开会议审核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和《潮阳区金灶镇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2)。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到金灶镇“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金灶镇人民政府党政和人大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
联系电话:0754-83391229。
附件:1.《金灶镇2023年度“百千万工程”考核镇村奖励资金分配方案》.docx
2.《金灶镇花园村2023年度“百千万工程”考核镇村奖励资金分配方案》.docx
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8日